想起往事,沈尧感概良多:“是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不太真实。”
他吃过穷苦,不像祁邪他们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算碌碌无为辈子也能衣食无忧,他只有付出比他们更多努力才能站到与他们比肩位置,他现在拥有切都是他点点用血和泪换来,所以他才比其他人都要懂得珍惜。
应黎觉得他挺像野草,就
“就这潦草组合,还真让们闯出点名堂,上过新闻,被地方电视台采访过,还有经纪人来找们签约,要送们出道。”
应黎追问:“后来呢?”
说到这儿,沈尧自嘲似笑笑:“后来当然是没成啊,那个人就是个骗子,们辛辛苦苦攒挣几万块钱全被骗,去找人要钱,但人家都吃到嘴里,哪还有吐出来份儿啊,不仅钱没要到,还被人拿钢管揍。”
沈尧拨开额前头发,指着靠近眉骨地方说:“就这儿,当时还留道疤呢,现在不太明显。”
应黎凑近看下,沈尧眉骨高,眉毛浓,皮肤是健康麦色,那条疤从眼角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长,比周围皮肤颜色浅些,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来。
他原本空落落心仿佛有什东西填进去,那是被人在意感觉。
“那他们有没有说坏话啊?”
应黎疑道:“什坏话?”
“就逃课啊,宿舍晚归被通报啊之类,上学时候是教务处常客。”沈尧举两个例子,忽地问他,“你逃过课没?”
应黎摇头:“没有。”
应黎没有戴眼镜,为看得更清楚,应黎跟沈尧凑得很近。
厨房灯光明亮,应黎根根分明睫毛轻颤,在他眼下投射出小片淡青色阴影,他嘴唇失血色,有点病气,看起来比平常还要脆弱,娇得就像朵需要在温室里精心呵护花。
熟悉香味寸寸地侵占鼻腔,沈尧鼻尖嗡动。
应黎脸近在咫尺,沈尧连大气都不敢喘,应黎现在轻得就像片云,他怕呼气,应黎就被吹跑。
沈尧说漫不经心,应黎嗓子却有些酸涩:“你现在红,很红。”
沈尧眼神雪亮:“看你这乖也不像会逃课人。”
“那时候经常逃课,什课都敢逃,但逃课不是去玩,是去打工,在饭店端过盘子、还在网吧当过网管,什都干过,后来又到酒吧当酒保,就是那种给人家推销卖酒,卖掉瓶就能拿二百提成。”
他酒量也是那个时候练出来,那些大老板喜欢能喝,把他喝高兴,不仅单子成,还能赚笔小费。
说起以前事,沈尧就收不住:“挣第笔钱买把二手吉他,后面又跟朋友组个乐队,你都不知道当时们有多天真,把吉他,个架子鼓,还是旧货市场淘来,连个键盘手都没有,就们俩,就组个乐队。”
两个人揣着稚嫩梦想和对未来无限憧憬,凭着腔热血,就出去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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