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统推举出来,不得有所遗漏,语气恳切,态度坚决,充分表露出求贤若渴、迫不及待心情。
综观三道求贤令,内容次比次具体、深刻,问题提得次比次尖锐,心情也次比次迫切。其原因,在于曹操年纪越来越大,而吴、蜀力量却越来越强,主观上想尽快完成统大业,客观上完成统大业难度却空前增加,因此对人才需求也就更加迫切。但另方面,经过魏、蜀、吴三方多方搜求,由于战争摧残,人才发现和罗致反不如逐鹿中原时期那容易。这就迫使曹操不得不采用再下令办法,来敦促人事主管部门、乃至所有部属尽力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特别是发现、举荐那些以前因有这样那样毛病而被弃置不用,或仍然隐身民间未被发现人才。其目在于最大限度地开辟人才资源,以满足对于人才不断扩大需求。
三道求贤令核心都是“唯才是举”,即不管其德行如何,只要有才能就律加以任用,这在当时是具有反传统意义。两汉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统治,极力提倡封建礼教,形成套以忠孝仁义为主要内容道德观,而且把这定为选用官吏重要标准。汉代不少皇帝下诏举士,都非常重视仁孝。如宣帝强调“孝弟有行义”,哀帝强调“孝弟淳厚”,章帝强调“孝行为首”,桓帝强调“至孝笃行”,没有个讲“唯才是举”,更没有讲“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人也要“勿有所遣”。选拔人才地方推举,评论人物清议,也都以“经明行修”,即熟悉儒家经典,道德行为、生活作风没有毛病作为考察重点,并设有察举孝廉和举贤良方正科目,作为儒生仕进阶梯。这种选拔制度在黄巾起义前直严格地推行着,延熹八年(165),即曹操十岁这年,桓帝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次年又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第三年又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可见统治者对具有所谓德行人才是十分重视。
选拔人才只重视所谓德行,其弊病是显而易见。按照这种选拔标准,地主官僚子弟只要通经,只要有忠孝仁义虚名,不管其有无实际才能,经过察举和征辟,都能做官,反之则无法得到仕进机会。东汉以后,察举制度日趋腐败,所谓仁孝道德更是空有其名,以至在桓帝、灵帝时期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葛洪《抱朴子·外篇·审举》引时人语)局面。加之汉末大乱后,士人流散他乡,州郡察举制度也不能再继续推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抱残守阙,走选拔人才老路,势必陷入走投无路境地。因此,要大量罗致人才,推进事业发展,就必须打破旧传统,抛弃旧标准,另辟条新路。曹操早在建安八年(203)所下令文中,就提出“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选官准则,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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