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观。例如,据走马楼吴简记载,乡吏执官府之职,因过失为官府所治。这意味着皇权下沉至县以下基层。据此,秦晖指出:“要之,‘传统’中国社会并不像人们通常想象那样以宗族为本。而宗族以外地缘组织,从秦汉乡亭里、北朝邻里党直到民国保甲,都是种官方对‘编户齐民’编制。”(p.78)
胡恒(2015)关于清代县辖政区研究工作也在这个方向上做重要开拓。他依据各种官方和方志史料,从司法、人事、事务诸多方面考证z.府设施下沉于县辖政区状况,特别是雍正中期以来县级佐贰官下沉至乡村要地,分管各个区域状况。他提出,这些制度演变推动国家向县以下基层社会延伸,逐步具备较完整行政职能,进而对基层治理模式产生深刻影响。这趋势随着晚清民初乡村士绅阶层流失和国家向下延伸而更为加速和蔓延(杜赞奇2003;罗志田2014)。
鲁西奇研究从几个方面丰富这些文献:首先,这本著作系统地呈现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自上而下“编户齐民”制度,帮助们在更为广阔背景下认识“皇权下县”与否这问题;其次,作者细致研究追溯和刻画基层制度建立、扩散历史过程以及不同朝代间制度延续和变更,展现出幅幅更为丰富多彩画面,也因此提出新研究问题。
已有西方文献中关于国家建构讨论多着眼于近代欧洲国家,这是因为近代国家模式雏形起始于此。在这些文献中,国家建构路径体现为权力自下而上、由分散到集中趋势(Anderson1974;Finer1997)。即使是高度绝对主义国家(如法国),如蒂利(Tilly1986)所分析那样,也经历由分散、各自为政地方性权力逐渐集权于王室漫长过程。然而,古代中国国家建构,自秦汉至唐宋,在权力集中和组织架构上已经高度发达。与欧洲近代国家相比,中国国家制度设施尤其体现在对“人”管制上,而乡里制度即是国家赖以汲取资源基层社会组织形式。赋税劳役募兵之举自先秦以来业已建立,也就是说,皇权汲取资源能力早已贯彻于基层社会。
进步问题是,在这些赋税劳役方面资源动员制度之外,乡村社会内部组织和治理是如何运行?与官方乡里组织和乡吏是什关系?从这些方面来看,有关帝国基层控制制度和实践仍有进步讨论空间。
钱穆先生(2001)谈及中国历代制度时说,政治应该从人事与制度两个方面来讲。从制度上,代皇帝执政地方*员有教化、治安等职责。依此观之,可以想象国家控制随官吏足迹而深入乡村。但这些“硬性”制度和职位实际运行状况是怎样呢?历史上基层社会行政区划(乡、里等)多有变化,但拘于史料,具体人员来源并不明朗,对其动机、行为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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