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权力(名与实)在委托人与代理人间不时转化等系列实际运行特点上。们可以从“帝国逻辑”理论视角审视乡里制度,提出些新思考线索。
首先,中国很早就建立郡县制基础上中央集权统体制,这是中国国家建构基本特点。从帝国顶层设计到基层社会乡里制度,其间需要漫长行政链条,都依赖于流动*员代皇帝执政,这体现在驿站马背传递指令和*员足迹所及。流动*员来到地方任职,通常面临语言不通、民情不谙等困境,且大多在位仅两三年时间,因而更多需要依靠稳定地方性社会网络来执行公务。再者,国家不是铁板块,其内部有不同派别和利益集团,这些群体在不断地分化组合和讨价还价。不难看到,从高高在上皇权到基层社会乡里制度,其中存在可观委托—代理成本代价。
上述委托与代理困难意味着,即使组织中正式权威规定明确、规则周密,但其正式权力受到信息代价、交易成本等各种因素约束,亦不得不采取各种变通方式实施之,遑论信息交通技术低下历史中国。例如,虽然税收政策通过自上而下渠道制定推行,但各地实际状况信息分散,若坚持统要求则会使得信息成本高昂不堪,因此不得不将实质性权力下放到基层*员手中,于是导致“原则上不让步,实施上不坚持”状况(王亚南1981),这从个侧面提供关于统性与多样性主题解读。
以上讨论将们关注引向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关系。以为,二者关系是帝国逻辑核心所在:正是非正式制度灵活运行维系正式制度稳定不变。这些理论线索引导们通过正式与非正式这两个相辅相成过程来认识乡里制度。如同其他正式制度样,乡里制度有其正式设置和实际运行两个侧面。虽然其正式制度在时地稳定不变,但在实际运行中可能更多地体现非正式制度渗入和影响,因此需要将这两个侧面结合起来加以评估。在这里,非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与乡间家族制度相关联,如掌管教化乡官(“三老”)正是介于正式与非正式之间。在费孝通先生(2012)提出乡村“双轨政治”镜头中,是官僚体制之轨,其正式之轨由中央至州县,而乡里(里甲)制度可视为其在乡村延伸;二是乡村之轨,即士绅为首家族或社区共同体。双轨间维持个松散关联结构,其互动既兼容又紧张,既能配合协作又能通过博弈调整,为不同利益间妥协以及容纳区域差异性提供灵活性。可以想象,双轨关联程度在不同时空点不尽相同。在费孝通笔下,只是在晚清、民国时代,当代国家建构下沉至基层,人事任命变化导致乡里制度与家族制本质性分离,更兼士绅大规模离弃乡村,双轨制度才陷入危机(参见李怀印2008)。
与此相关是,非正式制度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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