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当然,这是种简单化诠释。倘使以《红楼梦》为例,两者关系就比较明确。因为,们或可视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为故事,而家族没落与爱情悲剧则是其情节。诸人物性格、形象、命运等等,在情节中逐渐演化并凸现出来。或以《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例,故事是两个世仇家族子女爱情悲剧,而情节几乎可以说是整部作品。这样,在浪漫主义之前,情节对于文学,尤其对于戏剧、小说甚至史诗直是精华要素,因而地位十分稳固。相形之下,主题却是后来才逐渐显露和凸现出来。在人文主义现实主义及其之前文学中,主题是自然显露甚至深藏不露。荷马史诗是行吟诗人作品,其主体意识和主题思想是那样淡然,以至于后人不得不在归属问题上煞费脑筋。而作品中各色人等,无论是阿伽门农、奥德修斯、阿基琉斯还是帕里斯,个个都是英雄。是非、善恶等价值取向尚不在诗人(或行吟诗人们)考虑要素之中。古希腊悲剧也是如此。们先人却不然。他们处理文史方式似乎比较老到。司马迁之所以忍辱负重、发愤著书原因,固然在其修史记事抱负,但《艺文类聚》中《悲士不遇赋》所表现悲愤和褒贬印证他对历史及历史人物价值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倒确是“早熟民族”。
如今,当主题愈来愈成为诗人、作家首先考虑或急于张扬要素时,亚里士多德情节崇尚却被抛到九霄云外。首先,浪漫主义文学是比较典型观念文学。浪漫主义把情节降格为小说内容某个轮廓,认为这种轮廓可以离开任何具体作品而存在,而且可以重复使用、互相转换,可以因具体作者通过对人物、对话或其他因素发展而获得生命。这基本上把情节降格到某些故事套路甚至于俗套地步。即便如此,浪漫主义小说仍然没有抛弃情节。这方面可能是因为惯性使然,另方面则是浪漫主义表现意志、宣扬观念需要。马克思在评论席勒时,就曾称其作品为时代“传声筒”。相对于“席勒式”,马克思自然更推崇情节生动性和内容丰富性完美融合“莎士比亚化”。马克思观点来自于他立场和方法。他从不孤立地看问题。他关于存在与意识、物质与精神辩证思考是对人类社会,也是对肉体与灵魂这对冤家矛盾昭示。灵与肉、“道”与“器”,人类缺其便不成其为人类。曲为比附,文学中主题和情节也有点像人类灵魂与肉体,二者不可或缺。然而,浪漫主义对情节疏虞与现代主义对情节轻视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经过现代主义(或者还有后现代主义)扫荡,情节几乎成过街老鼠,以至于二十世纪诸多文学词典和百科全书都有意无意地排斥情节、轻视情节,把情节当做可有可无文学“盲肠”。于是,观念主义和形式主义在小说创作中大行其道。于是,二十世纪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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