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倾,那也能恢复作为人尊严。〔赤木,2007:219〕
赤木还说,职业女人有义务供养自己这种“性弱者”〔赤木,2007〕。那,想问问他:既然想被养起来,那女人迄今为止在家庭中承受切,包括家务劳动、抚育儿女、护理老人、性奉献、家庭内,bao力,都做好接受准备吗?可他对此没有提及。“主夫”很少,不仅因为具备供养主夫经济能力女人很少,还因为愿当主夫男人很少,这不过是因为,男人们早已知道,不仅主妇,主夫也是处于不利位置。其实,尽管对家庭收入毫无贡献却并不承担家务丈夫,从来就有,只是没人把他们称作“主夫”而已。从来没人主张过,有赚钱能力男人必须承担供养经济弱者女人义务;不仅如此,弱者女人为“被供养”,付出切努力和牺牲以求被有经济能力男人选上,这个事实也没人指出过,赤木出示不等式为:强者男人(工作+)>强者女人(工作+、家务-)>弱者女人(工作-、家务+)>弱者男人(工作-)。在这个奇妙不等式中,“弱者男人“居于最下位,可是,“最弱者女人”,即非婚无业女人、在不利条件下工作并抚养孩子单身母亲,被有意识地从这个序列中排除掉。同时,收入与男人匹敌“强者女人”,不但是绝对少数,婚后还要在压力沉重工作之外承担家务(工作+、家务+),这点也被他忘记,而且,他还没有意识到,如果“弱者女人”和“弱者男人”都有“(工作-)”这个共通项,那,没有家务负担“弱者男人”,或许还处于优势。赤木论述漏洞百出,可见他对女性现状既无理解也不关心。
“性弱者”论,就这样成对“性自由市场”怨恨之声。在关于这个问题讨论中,只要稍稍以“性自由市场”为议论前提,全被当作强者理论而遭拒斥。本人也仅仅因为在与宫台真司对谈中〔上野•宫台,1999〕劝告“性弱者”磨练与人交流技能,就成为被批判对象[2]。本来,性与恋爱,都是接近他者身体技能,可以算是广义上人际沟通交流技能中种。既然这是种社会性技能,那就应该能在社会生活中学会。而嫖娼,无疑就是通过金钱媒介把这个逐渐接近过程举缩短(无需交流也能有性交涉)种强*行为。
性自由市场
正如山田昌弘〔1996〕所言,在“性自由市场”里,“魅力资源”分配是不平等。不过,魅力资源并不仅仅只是学历、职业、地位、收入等“社会经济资源”。高学历高收入男性中,“无人气男”也很多。那,身高、外貌、运动能力等“身体资源”就是决定因素吗?没有这种资源男性中也有“人气男”,可见未必如此,其实,魅力资源不是由“交换价值”决定,而是由只对消费者当事人有用“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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