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似乎很久没见太阳,血色比之前更加稀薄,皮肤像温热牛乳般白皙;她穿着樱桃红裙子,裙摆犹如烟雾样轻盈朦胧,盖住两条修长而轻灵腿;可在某些特定角度和光线下,仍能看见那绵延起伏、令人心动曲线。
她是如此纯洁,如此干净,如此娇美迷人,令他惶恐不安,自惭形秽,简直想找个洞穴躲起来。
他耷拉着脑袋,喉结畏缩地滑动着,试图隐蔽在人来人往人群中;他差点就成功
脸下子涨得通红。岳父却没有注意到他窘迫,在他看来,男人不管做什事,动静都应该“大”,越“大”越好。而且,到他这个年纪,动静“大”也说明身体健康,充满活力。没人会喜欢娘们儿唧唧男人。女婿什都好,就是太文雅些。不过他是个作家,倒是可以理解。
伊万诺夫却不认为这样“大”是种美德,虽然他平时也追求大码尺寸,但显然不是这样“大”。他垂着脑袋,整个人被羞耻浪潮淹没,说不出话来。岳父却还在催促他回答男主人公妻子情感问题。
妻子为什不爱男主人公?能有什为什,当然是因为男主人公相貌丑陋,身材矮胖,举止粗俗。那篇小说重点,也不是他们俩为什不相爱,而是男主人公因为时激愤想跟妻子情人单挑决斗,然后又因为贪生怕死而临阵逃脱。②读者都说他这篇小说相当幽默地讽刺当时社会现象,形象生动地刻画女人爱慕虚荣、男人死要面子模样。他为此非常沾沾自喜。这个老东西却直在问他个和小说主题毫不相干问题,他真受够这种附庸风雅蠢货。
岳父则自以为提出个精妙问题——连作者本人都回答不上,不是精妙是什——开始发表对这篇小说见解,都是些毫无意义见解;比如,男主人公作为有钱人,不该去印度出差,他去过印度,整条街都是瘦骨嶙峋穷人,根本没什好出差。
印度只是他随手写个地名,换成柏林巴黎也样,没有任何影响。这个老家伙能不能闭嘴。周围看过来人越来越多,他要不要谎称头疼,回客房睡觉?可这个老东西还没有给他钱呢。他浑身上下只剩下五十美元,还能住两天酒店,两天后就只能睡大街或卖葡萄园(但卖葡萄园仍需要老头点头同意)。要怎样才能让他既掏钱又闭嘴呢?
——对,多莉起床吗?
伊万诺夫眼皮狠狠地弹跳下。他低头看眼手表,十二点半,用午餐时间。多莉总是午后起床,现在应该还在睡觉,可万她早起呢?
应该,应该……应该不会这巧。他正处于人生中最窘迫和最羞耻时刻,就被多莉撞见。应该不会这巧。要赶紧把这老头送走。
伊万诺夫在裤子上揩揩手心热汗,吞口唾液,刚要跟岳父说话;这时,他看到酒店大楼梯上多莉。
她神态慵困,睡眼惺忪,款款地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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