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书本网 > 记忆记忆 > 第一章 永远的漂泊者

第一章 永远的漂泊者(2 / 7)

实用主义:“吾啊伐晓得该拿伊个怎办,吾家是做生意,贩皮革。伊个倒好,只晓得写诗写诗!”

或许可以认为,此处被凸显和戏仿乃是阶级性,而非彼时已然冒头种族性,但能够感觉得到,正是犹太民族属性——而非贫穷,或者傲慢与自卑滑稽结合,更非其诗歌作品本身——从最开始就决定俄国文学圈子在20世纪头个十年对曼德尔施塔姆定性。这种特性在当时而言是异类,掩盖住其余切。在涉及曼德尔施塔姆最初文学尝试资料中,很少不重点关注其民族属性,而且,其直白程度在今天看来令人震惊。在米哈伊尔·库兹明日记中,首次提及年轻诗人时甚至没有指明其姓氏,而只说他是“季娜伊达犹太崽子”。而这个季娜伊达·吉皮乌斯[3]在写给大名鼎鼎瓦列里·勃留索夫[4]推荐信中说:“这个神经衰弱犹太崽子,两年前还在编草鞋呢,现在却出息,偶尔能写出很不错诗句来。”在著名维雅切斯拉夫·伊万诺夫“塔楼”[5]里,对于客人,尤其是文学圈客人历来十分刻薄,曼德尔施塔姆在这里总被人称作门德尔松[6];不过,有何差别呢?

1911年10月18日,安德烈·别雷写信给勃洛克:“你莫以为,黑色百人团[7]。不过,透过城市喧嚣和农村沉思,迫近种族运动听得越来越清楚。”勃洛克也在倾听这来自地底轰鸣,对于雅利安人和犹太人相互关系尤其关注,并且区分出犹太佬(肮脏、愚昧、不可理喻异类)和多少可以接受犹太人。十天后,他在日记本上写道:“晚上在奎西萨纳[8]喝茶——皮亚斯特[9],和曼德尔施塔姆(永远)。”括号中“永远”显然是对“永远漂泊者”[10]影射。这影射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直至恼羞成怒吉茨安·塔比泽[11]在文章中首次公开谩骂曼德尔施塔姆是“饥饿流浪汉、阿格斯菲尔”,后来又骂他是俄国诗坛赫列斯达可夫[12]。阶层和种族优先,个性充其量是饭后甜点。借用同个勃洛克说法——这是很多年后,当他终于对曼德尔施塔姆诗歌给予承认时写在日记本里:“慢慢地你会习惯,犹太崽子藏起来,出现艺术家。”

被人注意,犹太崽子,不管他是谁,都必须藏起来。然后接受擦洗、加工、改良,消除切可能,bao露其民族和家族属性特征。1904年,托马斯·曼正面评价自己未来妻子家庭:“舞蹈厅里挂着精美绝伦汉斯·托马[13]作品……在和这些人交往过程中完全不会想到犹太人,除文化之外感受不到任何其他东西。”

文化圈归属即默认着割裂犹太身份。而对于犹太身份坚守则被看成迂腐,“仿佛在罗马帝国覆灭之后还存在着某个民族,并且有可能在其原生民族性之上建设文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千里杀一人,十步不愿行。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