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琳娜想滑冰。嘉儿和坐在露台看台上边看着她(她滑得相当好),边吃着椒盐卷饼。嘉儿突然毫无来由地用严肃且深思熟虑语气说:“洛根,你为什不和妈咪结婚?你们结婚,会好开心。”吞吞吐吐地转移话题,当天晚餐(只有们)时,便求婚。是,阿兰娜确实对有着肉体上巨大吸引力,也喜欢她,可如果摸着良心,不能说爱她。要是你爱她,那你怎还会和詹妮特·费尔泽发生关系呢?阿兰娜说她爱。问题是,芙蕾雅之后,想不可能再真正爱上别人。不管怎说,是开心,认为。还不仅是开心:们要结婚,是满足、幸福。习惯结婚状态;不习惯个人——既不期待也不享受个人。然而,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之所以和阿兰娜结婚,是因为这样来,嘉儿就能成为生命中部分。也许,爱人是嘉儿……这样想大概非常愚蠢:她不可能永远都是这个迷人又滑稽五岁小孩呀。管他呢,人生得意须尽欢。比起其他人,更应该遵循这条人生法则。
[九五三年二月十四日,洛根与阿兰娜·鲁尔结婚,场安静平民婚典,些朋友和他们孩子出席婚礼。泰特斯·费奇患流感,无法出行,他是这样说。
纽约日记至此沉默两年有余,直到九五五年初才重新开始。洛根离开他在柯尼利亚大街公寓,住到阿兰娜位于河畔大道家。他们还是很喜欢米斯蒂克房子(洛根叫它米斯蒂克之家),它与纽约家形成可爱对比。他继续管理利平之子画廊,但他和马吕斯·利平之间休战状态又开始显现出紧张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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