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父亲和兄弟或是奔赴战场或是去西部。于是,越来越多女性外出工作,但劳动收入差异让她们意识到,社会中还存在严重性别歧视和阶级矛盾。
曾经做过教师弗吉尼亚·佩妮(VirginiaPenny)在1869年出版《思考与行动》(ThinkandAct)书,探讨越来越独立职业女性所面临收入不平等问题。她强烈要求z.府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甚至建议向收入优渥单身男性额外征税,以此补贴未婚女性。差不多同时期,来自波士顿职业女性联盟奥罗拉·费尔普斯(AuroraPhelps)提出获取宅地请求,希望z.府仿照西部《宅地法》[4]中z.府把土地分发给移民做法,将毗邻波士顿有z.府津贴土地,分给愿意耕种未婚女性。[32]虽然这些提议并没有实现,却从此拉开单身女性通过政策辩论为自己争取权利序幕。
不少女性还只身前往西部。李·弗吉尼亚·钱伯斯–席勒(LeeVirginiaChambers-Schiller)报道称,1900年之前,科罗拉多州两个行政区有大约10%土地登记在未婚女性名下,其中些人——如南达科他州农场主“单身贝丝”(BessCorey)——她们前往西部并非为寻找如意郎君,而是在于抢占更多土地。1893年,听说俄克拉荷马州切诺基地区(Cherokee)向农场主开放,劳拉·克鲁斯(LauraCrews)便骑着马,在不到小时时间内跑十七英里,然后宣布这片土地归她所有。之后,克鲁斯亲自料理这片土地,直到那里发现石油。[33]克鲁斯于1976年去世,是切诺基抢地运动参与者中最后个去世人,享年105岁,并且终身未嫁。[34]
女性拥有独立购置并占有地产权利,看似不起眼,但却是史无前例突破,这不仅仅是不动产行业事件,因为土地所有权长久以来都与政治选举权联系在起。最初,美国选民资格要求不仅仅是白人男性,而是拥有地产白人男性。1869年,英格兰拥有地产未婚女性得到参与地方选举投票权利。美国最早争取投票权女性也是购置地产女性:未婚女子玛格丽特·布伦特(MargaretBrent)是马里兰州第位女性土地所有人。17世纪40年代,她曾两次在当地民事诉讼案件中要求投票。
在西部,女性可以拥有土地,而且许多地方授予女性选举权时间都早于第19条修正案[5]颁布时间,这或许并非巧合。早在1920年以前,怀俄明州、犹他州、华盛顿州、蒙大拿州、科罗拉多州、爱达荷州、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堪萨斯州、俄勒冈州、内华达州、俄克拉荷马州、南达科他州、密歇根州和阿拉斯加州便允许女性参加选举。而在城市化进程更快、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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