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你,所
历史上,是汉文帝时代,才第次正式废除肉刑,而且留下“缇萦上书”这个流传千古典故。
但是,汉文帝废除肉刑理由,墨家没法用。
理论冲突。
废除肉刑是对,但是废除肉刑理由若是哪个墨者敢用,那就是严重政治问题,很可能会被开除墨者。
因为汉文帝废除肉刑理由是——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思潮中也就有着不同解释,这场看似简单制法同义会,也就变得充满无形硝烟。
如今西河学派对于刑罚解释,大致就是因为人性本恶,所以要重刑,以此教化民众,使他们行为趋于不恶。
这个解释也行得通,如果法律制定正确,效果是有。
但是墨家不能这说。
墨家必须得说:犯罪是源于你伤害别人‘生之谓性’所推出“天赋之权”权利,由此才是犯罪。
这个理由逻辑基础,是皇帝是百姓爹妈,现在百姓犯罪,就施以肉刑,这个做爹妈于心不忍,于是要废除肉刑加以改变。
墨家不认为人性本恶,所以人不需要“牧”,而是应该最大程度彰显人性,但又要形成制度保证每个人都可以在放弃部分条件下最大程度彰显人性。
由此即便“选贤人为天子”,那天子法理性,不是君权神授,也不是民之父母,所以不能够以孝治天下,而是要以利万民治天下,所以不能够说“因为这个当你们爹妈可怜你们,所以要废除肉刑”。
而是在给人以改过自新基础下,通过监禁劳动创造社会财富、改造自己,从而最大程度有利于天下这个理由,来废除肉刑。
废除肉刑,是“仁政”,但是是哪家“仁”政,这个“仁”又是怎解释,这必须寸步不让。
墨家谈天志,在这个时代之下,人本性就是天志,本性张扬和发展、求利和发财种种这些,就是本性,就是天志。犯罪,不是因为天定下哪些是可以做、哪些是可以做,而是因为违背别人求利权利,所以才是罪。
按照现在墨家道义,杀人犯罪,不是因为天帝定下来,不准杀人,而是因为人人平等之下,伤害别人生命权。人活着,是根本权利,所以这是罪。
这是个为什杀人是错问题,不是说因为杀人是错所以杀人是错,而是因为不利于“兼”人利,所以才是错。
这些是墨家这次众义会根本原因,是从体系上完成泗上整合,从制度、理论、道理上,形成个体系统,不再是原本那种“因为这是对所以这是对,于是要做”,而是要变成“从理论和理性上推出这是对,所以要做”。
在解决法、人性观等基础之后,才能够讨论废除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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