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在纽约同二十岁露丝·阿德勒进行第次约会,辈子单身所具有那种诱人魅力,旋即彻底消失。
弗格森母亲很漂亮,灰绿色明眸和褐色长发令人神魂颠倒,举手投足落落大方又伶俐机敏,脸上总是挂着微笑,而这切在上天赐予她这具五英尺六英寸身体中结合得如此天衣无缝,以至于二十九岁斯坦利,那个通常冷淡疏远斯坦利,那个从未被爱情之火灼伤斯坦利,在第次握住露丝手时,感到自己在她面前开始变得支离破碎,仿佛所有空气都从肺里抽出去,而他从此再也无法呼吸。
她也是移民孩子。父亲出生在波兰华沙,母亲出生在乌克兰敖德萨,不过两人来美国时都还不到三岁。比起弗格森家,阿德勒家在这里显然融入得更好些,露丝父母说话时没有丝外国口音,他们各自在底特律和纽约州哈德逊长大成人,双方父母也早就操起口流利地道英语,不再讲意第绪语、波兰语或俄语。相比之下,斯坦利父亲直到临死前还在挣扎着掌握这门外语,而他母亲,即便到现在,到她在东欧根基被连根拔起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1943年,读仍然是《犹太前进日报》而不是美国报纸,她表达自己见解时操是种古怪、混搭语言,被儿子们戏称为“英第绪语”,从她嘴里吐出每个句子几乎都像令人费解土话,混杂着意第绪语和英语。关于露丝和斯坦利先人这是个本质区别,但比起各自父母有多适应或不适应美国生活,更重要差别是运气。露丝父母和祖父母,有幸躲开从倒霉弗格森家身上残忍碾过命运之轮。他们家族史中从来没有因仓库遭遇持枪抢劫而导致凶杀,也从来没有穷到食不果腹、万念俱灰地步,更没有被淹死在浴缸里新生儿。底特律爷爷是个裁缝,纽约外公是理发师,裁衣服和剪头发虽然不是那种让人走上财富与世俗成功之路行当,但却提供足够稳定收入,能让桌子上有热饭吃,让孩子们有衣服穿。
露丝父亲叫本杰明,有时候会被简称为本或者本吉。1911年,在高中毕业后第二天他便离开底特律,头奔向纽约,那边有个远房亲戚替他在市中心家成衣店谋个店员职位。年轻阿德勒干没到两周便走人,心中笃信命运让他到人世走上短短遭,可不是叫他来卖男式内衣和袜子。三十二年之后,在干过家用清洁产品上门推销员,唱片经销商,在第次世界大战中当过兵,卖过汽车,与人在布鲁克林共同经营家二手车店之后,他如今在曼哈顿家地产公司任职,是三位小股东合伙人之,赚到薪水足够让他有能力在1941年,也就是美国正式参战六个月之后,将家人从布鲁克林皇冠高地,搬进西58街幢新楼里。
根据露丝听来说法,她父母是在上纽约州举办次礼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