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个烧木头炉子取暖,更因为眼下根本没有余钱,范妮和儿子们每天只能靠顿饭果腹,所以想到要再照顾个孩子她便心里发怵,竟然把刚出生女儿活活淹死在浴缸里。
要说斯坦利很少跟儿子谈起自己父母,他也同样很少聊起自己过去。父亲童年、少年、青年时期是什样,或者他在过完三十岁生日两个月后娶露丝为妻之前是什样,弗格森很难拼凑出清晰图像。不过从那些漫不经心偶尔吐露只言片语,弗格森还是搜罗到这些信息:斯坦利经常会挨哥哥们取笑或者踢打;他是三个孩子中老小,跟父亲相处童年时光最短,所以尤其依恋范妮;他是个勤奋学生,而且无疑是三兄弟中最出色体育健将,为中区高中校橄榄球队打过边锋,在校田径队跑过四分之英里;因为在电子器件方面很有手,1932年高中毕业后暑假,他开过家小小收音机维修店(照他说法,实际就是纽瓦克闹市区学院路上间偏僻难找弹丸小店,还不如擦鞋摊儿大);他十岁时,母亲有次在,bao怒之下拿着笤帚打伤他右眼(导致他部分失明,也让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征兵体检中被列入4-F类,没能入伍);他恨死小宝这个称呼,中学毕业后便禁止别人再这叫他;他喜欢跳舞和打网球;不管哥哥们如何愚蠢或轻蔑地对待他,他从不说他们句坏话;他小时候课外工作是送报纸;他认真考虑过念法律专业,因为没钱只好断这个念头;他二十出头那会儿出名地有女人缘,跟无数年轻犹太女孩约会,但从没想过要娶她们;三十年代时,他去古巴玩过好几次,当时哈瓦那还是西半球罪恶之都;他人生宏图大志是成为百万富翁,成为个和洛克菲勒样富得流油人。
卢和阿诺德二十几岁就结婚,两个人都铁心要快点儿从范妮那癫狂家里挣脱出来,躲开这个自从1923年父亲去世便把持着弗格森家咆哮女王,哥哥们纷纷逃走时斯坦利才十几岁,他别无选择,只能继续留在家里,毕竟那会儿他连高中都没毕业,可之后时光流转十年,他还是继续住在家里,莫名其妙地和范妮在那座顶楼公寓屋檐下度过大萧条时期和战争前半段,他困在那儿或许是因为惯性或者懒散,或许是出于对母亲责任或负罪感,或许是所有这些加起来使然,让他无法想象在别处生活。卢和阿诺德相继成为人父,但斯坦利似乎满足于继续四处留情,以及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将自己小生意做成大生意上面,因为他似乎根本无意婚娶,即便在轻歌曼舞中送走二十多岁最后那几年,渐渐逼近三十大关时,看起来他后半辈子也无疑将会是个单身汉。可就在1943年10月,美国第五集团军从德国人手里夺回那不勒斯后不到个星期,就在那段战事终于转而开始对同盟国有利,让人有指望时间里,斯坦利经人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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