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平洋战争结束之后,美国占领日本并实施间接统治。而们日本人则抱着这样想法:“哦,美国是作为m;主主义老师,本着到日本传授m;主政治目来”,把占领政策看成是美国特质体现。而卢梭则早在18世纪就预见到战后美国这种做法。
卢梭当然只能知晓直到他本人生活18世纪为止所发生战争。对于19世纪南北战争、普法战争(1870—1871年,发生于普鲁士及法国间战争),以及20世纪第次世界大战,他都无法知晓。然而非常有趣是,卢梭关于这个问题所阐述基本理论,与19世纪、20世纪以及现代战争都相符。如此卓越洞察力,也是他成为闻名世界哲学家原因之吧。
接下来,想稍稍对卢梭这理论做进步说明。
卢梭认为,战争不会在消灭某国常备兵力三成以后就恰到好处地结束,也不会在对方国王举手投降时就宣告终结,战争最终目不是占有对方领土(这种意图当然也会存在),或是收编对方军队(这种意图还是会存在)。他将种种想法加以归纳,最终得出结论,强迫对手改变对其而言最重要社会基本秩序(广义而言,就是被叫作宪法东西)这行为,才是战争。
战争就是要直接介入敌国社会基本秩序(即宪法),并将其改写。简单地说,为给对手
段;第二条则规定,只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或冲突。
在这公约约束下,只有自卫战争以及对发动侵略国家制裁行为是被允许。如果回顾直到《非战公约》签署为止人类漫长历史,就会明白,长久以来人们是如何将战争作为实施国家政策手段或是解决国家之间纷争工具,从而发动无数战争。
让们回到之前问题吧。战争会对敌国产生什样作用呢?进步说,在战争中获得胜利国家会对战败国提出什样要求呢?
——会压榨战败国。
好严厉呀。但是如果这样话,恐怕会马上引发复仇战争,战胜国也没法过得安稳吧。
——占领并改变战败国体制,将其改造成为符合本国利益体制。
这确实是美国在入侵伊拉克后企图进行却未能实现,而且到现在也很难说已经达成目标。刚刚回答,很好地抓住重点。
改变敌国宪法
差不多该揭晓答案。
关于战争所带来某种根本上影响这个问题,法国思想家卢梭也反复思考过。不过,因为卢梭关于这个问题论文还没有日文译本,因此直都不知道。直到读东大法学部宪法学学者长谷部恭男教授著作《何谓宪法》(6),才感到异常惊奇与趣味,真有种恍然大悟之感。在这本书中,长谷部教授着眼于卢梭论文《战争与战争状态》。卢梭这篇论文写道:战争就是国家之间对于主权与社会契约攻击。也就是说,是对敌国宪法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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