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该做何感想,或许可以说她心中同时有两种矛盾情绪——自豪又悲伤。老实说,她差点儿哭出来,但现在她是阿拉斯加人,这就是她人生——没有猎杀,就没有食物。
爸爸跪在雪地上将兔尸翻过来背朝下,她发现他手在抖,而且由他紧绷语气判断,他应该正在头痛。
蕾妮知道什都不会浪费。毛皮将做成帽子,骨头用来熬汤。今晚妈妈会用手工做出羊奶油煎兔肉,加上洋葱和大蒜调味。他们甚至会奢侈地放进几颗马铃薯。爸爸绑紧袋子,蕾妮嗅到血腥味,提醒她时间
“嗯,看到。”她说。
“好,蕾妮,这是你猎物。呼吸,放松,等候开枪时机。”爸爸说。
她举起枪。她已经练习打靶好几个月,很清楚该怎做。她没有屏住呼吸,而是吸气、吐气,全神贯注地瞄准兔子。她静静等候。世界消失,变得很简单,只有她和兔子,猎人与猎物,彼此相连。
她扣下扳机。
感觉仿佛切都在瞬间同时发生:开枪、击中、死亡,兔子往旁边倒下。
物躲藏埋伏。
爸爸率先出发,踩着雪鞋在雪地跋涉,开出条路。蕾妮让妈妈走在中间,自己殿后。
他们走好久,蕾妮脸颊从冷变热再变得麻木。走得太久,她睫毛和鼻毛都结冰,汗水积聚在长内衣下,感觉很痒。到定程度,她开始散发体臭,她不禁怀疑,还有什生物会嗅到她味道。在这里,猎人转眼就会变成猎物。
蕾妮非常累,只顾着往前走,缩起下巴、驼着背,没有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她能够看到自己脚、靴子、雪鞋。开始只有灰色微光,感觉不太真实,从雪地上隐约泛起变得更微弱,接着黎明破晓,像鲑鱼肉样粉红光,温润地渐渐移动。
天亮。
干净利落枪。
“非常好。”爸爸说。蕾妮把枪背在肩上,他们三个排成排,走向树林边缘去找蕾妮打死猎物。
找到兔子时候,蕾妮往下看,洁白柔软身体溅满鲜血,躺在血泊中。
她杀死动物,让家人晚上有东西吃。
杀死动物,夺走生命。
蕾妮终于能看清四周。他们走在结冰河上。她非常惊恐,她竟然盲目地跟着爸爸走上这片滑溜溜平面。万冰层不够厚呢?只要踏错步,就会栽进冰冷河水中被冲走。
爸爸踏着自信脚步往前,似乎完全不在意脚下冰够不够厚。到对岸,他砍倒满是积雪矮小灌木丛开路,他往下看,歪着头好像在听声音。他胡子上满是白雪,上方皮肤冻得发红。她知道他在寻觅迹象——兔子粪便、足迹、经过时留下痕迹。白靴兔通常会在黎明或黄昏时出来觅食、走动。
他突然停住。“那里有只兔子。”他对蕾妮说,“在树丛边。”
蕾妮往他指方向看过去,片雪白,连天空也是。在这片白上加白世界,很难分辨形体。
就在这时,有动静,肥肥白兔往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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