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现在她穿外套——即使是男式——特地剪裁得贴合她体形。在正式场合,她会穿女式无尾西装,也是定做。她不是没有所谓“标准黑色礼服裙”,但从来不穿连衣裙(夏天最热时候除外)。为替代连衣裙,她常穿条深蓝色细纹长裤,这是她去鸡尾酒会和高档餐厅首选,也是参加葬礼时标准行头。
露丝在衣服上花不少钱,可样式总是千篇律。她在鞋上花钱更多,因为她喜欢稳当牢固低跟鞋——让她脚跟就像穿着壁球鞋样安稳踏实——她鞋看起来也都是模样。
露丝请汉娜帮她选择理发店,但汉娜建议她把头发留长点,她却不听。除涂点润唇霜和无色唇膏,露丝不用化妆品。此外还有适合她肤质发质保湿乳、洗发水和香体露——就这多。她还请汉娜帮她买内衣。“老天爷,让给你买天杀34D,想活活气死?”汉娜总是这样抱
人“可爱”,毫无疑问,她还会和他调情。但露丝很少调情,而且他也不是她喜欢类型——如果她有喜欢特定类型话。(她当然有,可这件事让她十分困扰,宁肯不去谈论。)
露丝看看表,埃迪还没讲论完她第部小说,还有两本书呢,们要在这里耗晚上!看到埃迪又喝口给她准备水,露丝心想。如果他感冒,会传染给。
露丝正打算提醒埃迪下,抬起头来却发现舞台助理色眯眯地盯着她乳房。她觉得,大多数男人最愚蠢点,就是自以为女人意识不到有男人正在看她胸部。
“可不怎讨厌男人这个缺点。”汉娜曾告诉露丝。汉娜胸其实挺小——至少她自己是这觉得。“见到你这样大胸,男人还会往哪儿看?”她问露丝。
然而,露丝和汉娜在起时候,男人们般先看汉娜。汉娜个子高挑、金发碧眼、身材性感。反正比性感,露丝想。
“其实只是衣服——衣服比你性感。”汉娜告诉露丝,“如果你打扮得女性化,男人可能更关注你。”
“他们只注意到胸就够烦。”露丝说。
或许,她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完美室友,并且多次成功结伴旅行(好旅伴比好室友还要难找),正是因为不会——实际上是不能——穿同样衣服。
在没有母亲环境中长大并非露丝·科尔穿男人衣服原因。小时候,肯奇塔·戈麦斯总是把她打扮得很女孩子气,送露丝去埃克塞特上高中时,肯奇塔甚至给她收拾大箱小女孩式样短裙和连衣裙,露丝痛恨这些玩意儿。
她喜欢牛仔裤,或者说喜欢像牛仔裤那样合她身长裤。她喜欢T恤、男孩或男人穿正装衬衫——高领衫免谈,因为她脖子短,几乎等于没脖子。毛衣也不行,太臃肿,显得她胖。其实她不胖,只是看上去矮。无论如何,露丝在埃克塞特选择遵守男生着装规则,从那时起,男装已成为她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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