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别人都是个天生奥秘和奇迹——此事细想起来确实有些玄妙。晚上在大城市里总要郑重其事地沉思,那些挤成片片黑洞洞房屋,每幢都包含着它自己秘密,每幢每间也包含着它自己秘密;那数以十万计胸膛中每颗跳动心所想象即使对最靠近它心也都是秘密!从此们可以领悟到些令人肃然竦然东西,甚至死亡本身。再也不可能翻开这本所钟爱宝贵书,而妄想有时间把它读完。再也无法窥测这渊深莫测水域奥秘。曾趁短暂光投射到水上时瞥见过埋藏在水下珍宝和其它东西。可这本书才读页,它却已注定要咔哒声亿万斯年地关闭起来。那水域已命定要在光线只在它表面掠过、而也只能站在岸上对它无所知时候用永恒冰霜冻结起来。朋友已经死,邻居已经死,所爱人,灵魂亲爱者已经死;在那人心中永远有种无法遏制欲望,要把这个奥秘记录下来,传之后世。现在已接过这个遗愿,要在有生之年把它实现。在所经过这座城市墓地里,哪里有个长眠者内心世界对于能比那些忙忙碌碌居民更为深奥难测呢?或者,比对他们更为深奥难测呢?
在这个问题上,即在这种天然无法剥夺遗传素质上,这位马背上信使跟国王、首相或伦敦城最富有商人毫无二致。因此关在那颠簸老邮车狭小天地里三个乘客彼此都是奥秘,跟各自坐在自己六马大车或是六十马大车里大员样,彼此总是咫尺天涯,奥妙莫测。
那位信使步态悠闲地往回走着,常在路旁麦酒店停下马喝上盅。他总想保持清醒神态,让帽檐翘起,不致遮住视线。他那眼睛跟帽子很般配,表面是黑色,色彩和形状都缺乏深度。他双眼靠得太近,仿佛若是分得太开便会各行其是。他眼里有种阴险表情,露出在翘起三角痰盂样帽檐之下。眼睛下面是条大围巾,裹住下巴和喉咙,差不多直垂到膝盖。他停下马喝酒时,只用左手拉开围巾,右手往嘴里灌,喝完又用围巾围起来。
“不,杰瑞,不!”信使说。他骑马走着思考着个问题。“这对你可不利,杰瑞。杰瑞,你是个诚实生意人,这对你业务可是不利!死人复——他要不是喝醉酒你就揍!”
他带回信息使他很为迷惘,好几次都想脱下帽子搔搔头皮。他头顶已秃,只剩下几根乱发。秃得乱七八糟头顶周围头发却长得又黑又硬,向四面支棱开,又顺着前额往下长,几乎到那宽阔扁平鼻子面前。那与其说是头发,倒不如说像是某个铁匠杰作,更像是竖满铁蒺藜墙顶,即使是跳田鸡能手见也只好看作是世界上最危险障碍,敬谢不敏。
此人骑着马小跑着往回走。他要把消息带给伦敦法学院大门旁台尔森银行门口警卫棚里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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