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真是令人销魂,他也许可以跟她搞出点什名堂,不过事情要比看起来难得多,所以把她介绍给他也就是帮他个大忙。在斯万看来,她当然不是不美,不过那是种他不感兴趣美,激不起他任何情欲,甚至还引起他某种生理反感;他觉得她是这样种女人,每个人都可以举出几个样本来,每个人举又都不同样,她们都是们感官所要求那种类型反面人物。要想中他意,她轮廓未免太鲜明突出,皮肤未免太纤细,颧骨未免太高,脸蛋未免太瘦长。她眼睛倒是好看,但是大得仿佛在自身重量下往下低垂,压着脸上其余部分,使她总显得身子不舒服或者情绪不佳。在剧场那次相识以后不久,她就给他写封信,请他允许她来看看她极感兴趣他收藏,她说她“虽然无知,却对美东西颇为爱好”,她设想他在家中“杯清茶,满屋图书,定非常舒适”,而等到她登门拜访以后,对他解就会更进步,却也不掩饰她惊讶,说他住那个区不免有点寒碜,而“他是那smart(帅),这个区与他实在太不般配”。他后来让她去,在分手时候,她说她十分高兴能来拜访,遗憾是呆时间那短促,说他给她留下印象跟她认识别人都不样,仿佛他们两人之间可以建立点罗曼蒂克联系;斯万听到这里微微笑。他已经接近看破切岁数,懂得满足于为爱乐趣而爱,并不太要求对方爱;但是这种心心相印虽然已经不再象年轻时候那样是爱情必然追求目标,却依然还跟些概念联系得如此紧密,还可能在爱情没有萌发之前成为产生爱情根源。男人在年轻时候渴望占有他所爱女子心,到后来,只要你感觉到个女子心上有你,就足以使你对她产生爱情。就这样,到定岁数,由于你在爱情中追求主要是种主观乐趣,你就会觉得对女性之美爱好应该在爱情中起最大作用,这时即使最初没有任何欲念因素,爱情也会油然而生,但这是纯生理爱。在人生这个阶段,个人已经多次被爱神之箭射中,爱情就不再在他惊诧和消沉心面前,完全按它自己不为们所知又是无可抗拒规律来运行。们也出来插上手,用们记忆,用们主意来歪曲它。当们看到爱情个征候时候,们就会想起,就会臆造出其他好些征候。既然们已经掌握爱情之曲,字句都铭刻在心,那就用不着个女子唱出曲中充满对她美赞赏之情第句才能想起全曲。而如果她从曲子中间开始——说什两人心心相印,双方离对方生活就失去意义等等——们就会在应该接碴地方,立刻参加跟对方合唱。
奥黛特.德.克雷西又去拜访斯万,以后访问愈来愈频繁;每次访问都使他重温在重逢时失望之感:她那张面孔,他在两次相会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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