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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该让什么样的人物登场?(4 / 9)

制约。然而有些地方毕竟让人感觉“这就算走到尽头啦”,接下来《海边卡夫卡》(二○○二年)就把半内容切换成第三人称叙事。少年卡夫卡章节都沿用旧例,由“”担任叙述者推进故事,此外各章则以第三人称讲述。如果有人说这是折中,这话点都不假,可尽管只占半,却由于导入第三人称这个声音,使小说世界范围大幅扩展开来。至少写这部小说时,感到自己手法要比写《奇鸟行状录》时自由多

后来所写短篇小说集《东京奇谈集》、中篇小说《天黑以后》,从头至尾都采用纯粹第三人称。好比是在那里面,即以短篇小说与中篇小说形式,确认自己能完美地运用第三人称。就像把刚买跑车开到山道上去试驾,确认各种功能感觉样。依序将流程整理遍,从出道开始到告别第人称、只用第三人称写小说,几乎过去二十年。真是漫长岁月啊。

个人称切换,何以竟需要如此之长时间?确切理由连自己也不清楚。其他姑且不问,恐怕有点是运用第人称“”来写小说,身体和精神已经习以为常,所以转换起来自然要耗时费力。这在而言,与其说仅仅是人称变化,不如说得夸张些,更接近于视点变更。

好像属于那种不管是什事情,要改变它推进方式,总得耗费许多时间性格。比如说给登场人物起个名字,都会思考许久也起不好。像“鼠”啦“杰”啦这类绰号倒罢,但正儿八经名字却怎也起不好。为什呢?您要是问也不太清楚,只能回答:“因为给别人起名字,实在感到害羞。”也说不好,就是觉得像这样人竟然随意赋予别人(哪怕是自己编造出来虚构人物)姓名,“未免有些假惺惺”。或许从开始,就觉得写小说这种行为令人害羞。写起小说来,简直就像把心灵赤裸裸地曝露在睽睽众目之下,令十分羞赧。

总算能给主要人物起名,按作品来说是始自《挪威森林》(九八七年)。就是说在此之前最初八年里,基本直用无名无姓登场人物,用第人称来写小说。细想想,这样写小说就等于直在为难自己,硬把繁琐曲折规则强加给自己。可当时却不以为意,满心以为本该这样,坚持下来。

然而随着小说变得更长更复杂,出场人物再无名无姓话,连也感到束手束脚。出场人物数目大增,而且还无名无姓,这样来势必会产生混乱。于是只得放弃坚持,横下心来,写《挪威森林》时便断然实施“起名作战”。虽然实属不易,但还是闭眼咬牙,豁出去。自此以后给出场人物起名,就不再是苦差事。如今更是信手拈来,顺顺当当就能起个合适名字。甚至还写像《没有色彩多崎作和他巡礼之年》那样,主人公姓名本身就成书名小说。《1Q84》也是,从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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