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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原创性(4 / 10)

来简直难以置信——竟然成严重社会问题,成大人们憎恶对象。各地还狂热地展开毁弃和焚烧披头士唱片示威行动。其音乐革新性与高品质获得公众正当评价,反倒是后来,是在他们音乐不可撼动地“经典化”之后。

鲍勃·迪伦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抛弃单纯使用原声乐器反民谣风格(这风格是从伍迪·格斯里、皮特·西格尔等前辈那里继承下来),改而使用电声乐器时,也遭到许多长期以来支持者谩骂,成“犹大”“投靠商业主义叛徒”。可是现在,几乎不再有人批判他改用电声乐器。依照时间序列去听他音乐,就能理解对于鲍勃·迪伦这样个具有自革新力创作者来说,那是自然而然必经之路。然而在当时想把他原创性禁闭在“反民谣”这个牢笼之内部分)人看来,这当然是彻头彻尾“叛变投敌”和“背信弃义”。

沙滩男孩也样,作为当红乐队确实很有人气,可是乐队领军人物布莱恩·威尔逊却迫于必须创作原创音乐压力,患上精神疾病,不得不长期处于隐退状态。以至于杰作《宠物之声》之后,他那精致音乐渐渐不再受期待“幸福冲浪音乐”听众欢迎,变得越来越复杂难懂。也是从某个时间开始对他们音乐感到不解,与之渐行渐远。如今再重听,才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走向呀。真是好音乐。”老实说,当时可不太明白它们妙处所在。所谓原创性,当它还活生生地移来动去时候,是很难看清其形状

依照想法(纯粹是“想法”而已),要说特定表现者“拥有原创性”,必得基本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与其他表现者迥然相异、独具特色风格(或是曲调,或是文体,或是手法,或是色彩),必须让人看上眼(听上下),就能立刻明白是他作品。

二、必须凭借己之力对自身风格更新换代。风格要与时俱进,不断成长,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要拥有这种自发、内在革新力。

三、其独具特色风格必须随着时间流逝化为标准,必须吸纳到人们精神中,成为价值判断基准部分,或者成为后来者丰富引用源泉。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条件都必须满足。和三已然达到,但第二条稍嫌薄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二和三完全达到,可第条略显不足,这样情形只怕也有可能。然而在“或多或少”范畴内满足这三条,或许就成“原创性”基本条件。

这样归纳番便明白,姑且不论第条如何,至于二和三,“时间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成重要因素。总之,位表现者或其作品是否有原创性,好像“不接受时间检验就无法正确判断”。就算有天,位拥有独立风格表现者突然登场,吸引社会大众广泛瞩目,但如果转眼就不知所终,或者被大家厌倦抛弃,要断定他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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