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文字资料,没有大量人口买卖记录。这说明夏商周虽然存在定数量奴隶(其实数量和在人口中占比还没有后来汉代多),但是并没有形成奴隶制度。事实上,真正意义上奴隶制与商品经济是有密切联系。古代希腊、罗马奴隶制,与高水平商品经济密不可分。换句话说,没有发达全国性奴隶市场和大规模奴隶贸易,很难产生奴隶制。在中国稳定小农经济状态下,是不太可能产生奴隶制。
其次,郭沫若主张商周实行奴隶制个主要论据是,商周遗址中经常出现人殉、人牲,也就是把活人杀掉殉葬和祭祀。郭沫若说,“以人殉葬不消说正是奴隶制特征”,“由上可知周代奴隶,正是种主要财产”。
然而很多人认为,将如此多人用来殉葬和祭祀,恰恰证明商周时代还不是奴隶社会。奴隶社会中,战俘通常是奴隶主要来源,战俘以青壮年为主,正是最好劳动力,但是商周却般是把他们杀掉,用来祭祀祖先。[45]这说明,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西方意义上奴隶社会。
那,在西方人用奴隶作为劳动力时候,中国社会是怎组织生产劳动呢?或者说,中国社会是怎分层呢?
中国早期社会分层,也是通过血缘标准来进行。们说,周代王位继承实行嫡长制。其实嫡长制不只存在于王室,而是通行于整个社会。北宋大儒张载在《经学理窟·宗法》中描述个层层分封金字塔结构:诸侯在国内,同样要把爵位传给嫡长子,其他儿子则被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地位,也只能传给嫡长子,其他儿子就降到“士”这个阶级。士嫡长子仍然是士,但是其他儿子就只能算是平民。
当然这是种过于理想化描述,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规整,但大致是符合当时社会情况。比如姬姓族人,虽然同样和周王样姓姬,但是因为血缘远近不同,在社会上就处于不同阶层。谁在血缘上离周王近,谁就位于社会上层,成为中高级别贵族;谁在血缘上离嫡长子远,谁就处于大家族社会地位下层,成为士或者平民。
周天子家族是这样,其他周代贵族家族也是这样。周代每个宗族其实就是个小小“国家”,嫡长子世袭“宗子”之位。嫡长子就是家族国君,正是因此,铜器铭文中他干脆被尊称为“宗君”。
只有身为嫡长子“宗君”才有权主持祭祀祖先活动,也只有他才有权掌管本家族共同财产。
因此《礼记·内则》说,家族内部,最有权威是宗子。旁系子孙“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舍于外,以寡约入。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
也就是说,如果你血缘地位低,即使因为特殊原因发横财,比宗子更富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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