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试运行年,谭知县觉得成效不差,于是将整个保龙方案上报给徽州府申详。
这个申详,是公文术语,意思是向上级详细汇报,以便让高层及时掌握情况。因为从法理上来说,婺源知县提出“禁绝烧灰”只是条临时行政命令,只有得到徽州府认可,才能形成项永久地方法规。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详正式提交徽州府,由知县谭昌言、县丞马孟复联合署名。正文里别话没多说,只是反复强调龙脉毁伤对科场影响:“迩来秋闱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后正脉尽颓,学宫有泣月之虑……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关学校大事。”
【注释】
迩来秋闱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后正脉尽颓,
、狮山、月山、象山、土星带,以及西连小船槽岭外至朱林、洪李、日山、龙山,四面前后上下山顶山脚石坦,并水岩山、通岩洞、石城山、重台石带,皆划入婺源龙脉保护区,不许任何人入山开伐。
图二·2《县治学宫来龙总图》
为让禁令更有震慑力,公告里还特意点船槽岭附近八位里约、七户山林业主以及六家灰户名字,要把责任落实到户。公告里语气严厉地警告说:
“如有仍前至所禁内挖凿取石,起窑烧灰,并肩挑船载等情,许地方里派约保即时指名呈来,以凭拿竟。定以强占山场,律坐罪。如里约地方容隐不举者,并究治,绝不轻贷。”
接下来,公告里给出官赎方案,催促各山业户尽快拿出地契,去婺源衙门办理赎买手续,还规定奖惩措施,先来另外有奖励,不来要查究到底。
这时个问题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岭封山,那婺源县本身对石灰需求该怎解决?总不能坐守石灰宝藏,去外地另买吧?
这种情况,公告也考虑到,特意另行划定个范围:“地方做墙,自有涌山、石壁、岩前、甲路等灰。”那带山岭也是石灰岩质地,但远离龙脉,想烧去那边烧好。可见婺源官方设计出这个方案,当真是滴水不漏。
在公告最后,谭昌言还不忘强调句:“各宜体谅,毋得故犯。”这句“各宜体谅”,可算是把婺源知县苦涩给点出来。
明代知县地位很微妙。他在县之内并非乾纲独断土皇帝,更像是个“各宜体谅”协调角色。朝廷下发训谕政令要落实,乡宦豪强需求要安抚,贫民寒户生计要照顾,军队与地方关系要斡旋,甚至连衙门里胥吏都不得不有所顾虑——诸房小吏都是世袭职位,熟知当地情形和文牍技术,真想搞出什猫腻,个外来流官很难查知。
谭昌言这篇公告文,可以说是明代知县施政思路个实例,体现出高超平衡手腕。士绅们虽然出钱,但保住龙脉;灰户们虽然没营生,但得实利;官方居中协调,分文不出,即把大片山地收归国有,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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