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嘉谟是这个逻辑:不谈总数,单单拿出南京承运库做比较,主要为显得歙县格外悲惨。
这个手段绝妙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全经得起查证,只是在统计方式上稍做手脚,立刻显出卓然效果——歙县本身负担确实沉重不假,但被帅嘉谟这比较,变得简直惨绝人寰,读之触目惊心。
【注释】
大明税制:帅嘉谟引用《大明会典》所载各司、府送往南京户部承运库丝绢税额,来哭诉歙县独自承担徽州府丝绢税额比浙江、湖广两司总额还多,实在太失公平。他如此计算,隐含着个前提,即认定南京承运库记载税额,就是各布政司、府所纳丝绢税额全部。但实际上,这样假设完全站不住脚。因着两京制度,明代承运库有南、北之分,帅嘉谟引用数据并未将北京承运库算入。并且,地方上交中央丝绢税并
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说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这是铁证。
《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编撰地方志,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里其实只是含糊地记载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夏麦联系到起。
帅嘉谟偷偷加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个先入为主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这处小小手脚,后来却成聚讼个关键焦点,这个后头再说。
除偷改原文,帅嘉谟还发动情感攻势。他动情地说:
“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是歙县县承担——这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释】
细查帅嘉谟所引用之《大明会典》可知,浙江、湖广各布政司、府、州运往南京户部承运库夏税丝绢数分别为3509匹、4992匹,二者共计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为:应天府、常州府、镇江府、太平府、庐州府、安庆府、宁国府、苏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凤阳府、扬州府与池州府。上述各处所缴为丝绵折绢或农桑丝折绢,唯有徽州府缴纳税项有些不同,乃是人丁丝折绢,有8779匹,与帅嘉谟所说8780匹稍有出入。
这是帅嘉谟玩个统计学小花招。因为大明税制不是统收统解,个地方往往要向数处交税。
当时浙江、湖广等地丝绢税,不只解往南京承运库,还有很大部分会送往太仓银库、丙字库等。从万历年间税收记录来看,浙江丝绢税总额高达130,000匹,湖广总额27,000匹,都远超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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