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个地方,而是涵盖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在具体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话,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次接呈文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同样呈文,也给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之。
禄寺每石征银6钱。
帅嘉谟到底是个学霸,脑子转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县彼此相邻,个县夏麦歉收,其他五个县不可能幸免。他再追查,发现在同时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也亏欠夏粮,共是10,780石,可折银3234两。
2910+3234=6144。
这个数字,和“人丁丝绢”只差2两。
帅嘉谟很快得出结论:在国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20,480石,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之,折8780匹生绢。按说这笔钱是由六县共同承担,不知为何,却变成歙县单独缴纳。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个公平!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年初,帅嘉谟撰写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当时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这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
更可怕是:徽州并不养蚕,歙县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成银子,拿银子去买生丝,再缴给官府。周转两次,负担更重。
如果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科”开始算起,到隆庆三年,这笔冤枉税足足交两百多年!
歙县简直倒霉透。
帅嘉谟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在歙县摸圈底。结果他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早发觉有问题,早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越级呈文给徽州府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而且还不止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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