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而在性格与思想上都不太成熟,导致后来被判监禁之后,他情绪激动,精神反常,最终惨死狱中。
1903年7月15日,租界会审公廨组织额外公堂对章太炎和邹容进行审讯,清z.府特意委托律师来提出控诉,控辩双方及其律师在庭上展开辩论。在时人眼中,过去直至高无上朝廷此刻竟然和两位“要犯”同台辩论,这本身就是件闻所未闻之事,这既扩大章太炎等人知名度,使他们观点更广为人知,又加强时人对清z.府不屑之感。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场审讯已经是在变相传播g,m思想。
在苏报案处理问题上,清z.府要求租界当局将章太炎与邹容转交给自己,然后重判其罪状。可租界当局为突显治外法权重要性,反对清z.府诉求,主张要在租界内审理此案。当然,对于租界当局来说,拒绝将章太炎和邹容交给清z.府,还是个很好彰显其管理体制如何“文明”机会,因为他们很清楚,旦章太炎和邹容落入清z.府之手,下场定很悲惨。因此,他们不会直接以治外法权为借口来拒绝交出章太炎和邹容,而是借“法治”与“言论自由”之名来表达立场。此外,由于该案发生在租界内,不仅租界当局有自己考量,列强之间也充满着盘算。其中,由于在长江流域有巨大经济利益,所以英国z.府出于维护租界地位考虑,坚决反对将章太炎和邹容移交给清z.府,同时深度介入该案审判过程。法国与俄国则支持清z.府诉求,希望以此换取后者对自己依赖,但后来在英国游说之下,法国z.府逐渐改变政策。日本z.府鉴于与英国同盟关系,因此表面上和后者保持致,但在与清z.府单独交涉中,则透露出不会庇护苏报案犯人态度。最终,1904年5月,租界会审公堂判决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苏报》被永久停刊。
作为苏报案亲历者,对于该案影响,章士钊说:
前清末造,士夫提倡g,m,其言词之间,略无忌讳,斥载湉为小丑,比亲贵于贼徒者,惟香港、东京之刊物能为之,在内地则不敢,抑亦不肯。洵如是者,词锋朝发,缇骑夕至,行见朋徒骇散,机关捣毁,所期者必不达,而目前动乱之局亦难于收摄也。此其机缄启闭,当时明智之士固熟思而审处之。然若言论长此奄奄无生气,将见人心无从振发,凡运动之所谓高潮无从企及。于是少数激烈奋迅者流,审时度势,谋定后动,往往不惜以身家性命与其所得发踪指示之传达机构,并为爆炸性之击,期于挽狂澜而东之,合心力于响,从而收得风起云涌,促成g,m之效。苏报案之所由出现,正此物此志也。
正如其言,苏报案审判期间,不少报刊进行详尽报道,并发表相关评论,让该案成为具有强烈社会反响事件,不少青年人也因此得闻章太炎与邹容之名,主动去阅读他们论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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