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师也没有开口。邬显庭医生颜面扫地,信誉全无,他起身离开。
午休过后,轮到新西兰验尸官利塞特医生出席做证。他对尸检报告进行总结。没有任何外部损伤和针孔迹象。唯不正常是李小龙大脑水肿。他结论是:“脑水肿(脑内水分增加、导致脑容积增大)是致人死亡直接原因。”由于找不到是何原因导致脑水肿,所以,他曾度怀疑是大麻引起。“但当得知没有确凿大麻致死案例时,”他说,“得出结论是(李小龙)死亡不是因为大麻中毒。”[513]
在排除大麻和其他类型毒药之后,利塞特医生只能推断:“李小龙死于某类药物过敏。觉得最有可能化学物质是止痛药其中个成分。”利塞特医生没有提及蒂尔教授,更没有讲明他是在复述蒂尔教授说法。“由于只服用粒止痛药,便引发阿司匹林药物过敏致死,这种情况非常罕见。”[514]
最后,他抛出自己观点,他觉得李小龙在5月10日和7月20日两次昏迷是有内在联系。“在参考过李小龙于5月10日晕倒病例后,就更有理由相信其,bao毙是由过敏症所导致。”利塞特医生推测,李小龙可能在5月10日晕倒之前服用过止痛药右丙氧芬(Doloxene),其中也含有阿司匹林。
前天,验尸官利塞特医生证词确立止痛药过敏反应致死说法。到第六天,它被这说法倡导者罗伯特·唐纳德·蒂尔教授进步夯实。与其他专家样,蒂尔教授先简要介绍自己资历:“在过去35年里,直专注于法医学。在此期间,对9万具尸体进行过解剖,并出席过18000次死因研讯。”蒂尔教授所列举数字实在惊人,香港媒体在没有计算情况下如实引用。如其所言非虚,蒂尔教授必须在35年间,每天解剖7具尸体,每周7天,全年无休,而且每天还要参加1.5次出庭做证。
香港*员希望向公众提供个令人满意解释,而向不谨慎、不谦虚、不自怀疑蒂尔教授也确实没让人失望。蒂尔教授同意利塞特医生判断,即李小龙在7月20日因脑水肿猝死与他在5月10日晕倒有关。他完全认同“李小龙并非死于常见自然疾病”。然后,他又果断地排除大麻嫌疑:“从未遇到过对大麻过敏案例。在看来,李小龙在5月10日服食大麻后突然晕倒,以及在7月20日死亡后,在他胃里发现大麻成分,纯属巧合。就急性脑水肿而言,服食大麻与饮茶或咖啡样,与他死并没有直接关系。”
撇清大麻之后,蒂尔教授开始转向止痛药中另外两种成分:阿司匹林和甲丙氨酯。他认为:“李小龙可能对阿司匹林及甲丙氨酯,或两者混合物先后产生过敏反应,继而引发致命脑水肿。”最后,他承认“这是十分罕见过敏反应”[515]。
至此,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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