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尔家农场位于内布拉斯加州桑德希尔兹东北角,地势就像人手掌心样平坦。如果你试着去勾勒自己手掌轮廓,你便知道这样平坦只是种假象。如同光滑皮肤般,平坦田地会突然下陷,变为由季节性水流冲积而成水沟和洼地。陆地像是枕在什东西上面样,坡度很和缓,四周地平线似乎很遥远,看起来活像是只倒扣着蓝色空碗碗口。不管你朝哪个方向走,只需要走上小段路,你身影便会消失在别人视线之中。
这座农场最高点——姑且将其假定为“大拇指”根部——成埃尔克霍恩河[1]和大桑迪溪[2]之间分水岭。埃尔克霍恩河流向东边,与普拉特河[3]汇合;大桑迪溪则蜿蜒北上流向奈厄布拉勒河[4],它们最终都汇入密苏里河。这块高地是农场里弗里茨最喜欢地方,或许也是全世界他最喜欢地方。在这里劳作时候,他总觉得更加轻松、更加年轻,也更为接近头顶上广阔蓝天——他相信,那里才是上帝真正家。
在这个特别礼拜日早上,为刚好在太阳轻吻世界时候来到这里,他借口自己需要在做弥撒之前看看麦子到底熟没有。那刻总让他感到既充实又紧张。他面朝东边,耐心地等待着它再度来临。亮,更亮,变成金色!麦穗闪闪发亮。整块麦田动起来,像是只正在享受抚摸猫。
看到这幕后,弗里茨快乐得微笑起来。在这个神圣时刻,他毫无保留地感激上苍让他拥有这切。格尔达已经怀孕六个月,她现在体态圆润,笨拙但不失优雅,好似匹马上要生小马驹母马。麦田里满是沉甸甸麦穗,马铃薯蔓藤长势茂盛且喜人。牛群在不远处哞哞叫着。生活给人们希望,人们则需要等待着这希望点点地变为现实。面对这美好切,弗里茨几乎有些头晕目眩。
附近传来匹马嘶鸣声,把他从白日梦中惊醒。他自己那几匹马在马厩里,这匹马声音离他很近,虽然听起来不算不友好,却显得如此不合时宜、如此出人意料,让他脑海中出现连串画面,给兴高采烈他泼盆冷水。
他想,那些吉卜赛人又来,他很担心,等他从教堂回去以后,家里不知道会丢些什东西。不见几只母鸡,奶牛奶都被挤光,单单是这样情况就已经够糟糕,可最近,那些吉卜赛人越发胆大妄为。人们曾看见,头发乌黑吉卜赛小孩游荡在斯图尔特小巷里和荒芜战时菜园中。几个礼拜前,南面邻居丢头猪,这大损失几乎压垮他们,毕竟丹尼尔去年春天就病倒,到现在还病着。弗里茨不像其他人那样在乎那些吉卜赛人:去年春天来到这里那大家子修补起锅碗瓢盆来可是把好手,他们要价也足够合理。
对弗里茨来说,问题不在于他们做些什,抑或是他们从某个农庄里偷多少东西,而在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