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田女士早在数年前就离婚。
前夫抛下小真实骨灰与牌位,离开这个家,小真实弟弟妹妹由松田女士抚养。检方请求家属协助进行DNA型鉴定时,也是她人出面应对。她连前夫现在住哪儿都不知道。难道检方突然找到她前夫,还得到他“同意”?
“前夫为什会突然出现?他们明明说要归还遗物,为什现在才说衬衣不只属于个人?”松田女士抱着猫,愤怒地对说。
起时效已过案件,检方从法院取回证物,却不归还被害人家属——他们为什还在这件衬衣上纠缠?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百二十三条规定:“扣押物中无须留置物品,不必等待被告案件结束,应按照法院裁决即时返还。”“若扣押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提出返还申请
察厅检察官告诉松田女士,由于追诉时效已过,没法搜捕案件真凶。松田女士向检察官提出要求,“如果你们不再查案,请把女儿遗物还给。”
所谓遗物,就是案发时小真实穿运动衫、裙子,以及那件关键衬衣。如果不再侦查案件,家属自然可以要求归还遗物。那些是女儿最后时刻穿衣服,虽然睹物伤情,但若被随意处置,更令人难受。
从那以后,检方再也没有和松田女士联系过。整个四月都没等来回复松田女士又向警察厅和栃木县警察局提出返还遗物要求。直到七月,宇都宫地方检察厅名女检察官才致电松田女士,说:“等法院手续结束后,们会立即返还遗物。”
自案件发生以来,松田女士直受到媒体骚扰,不停更换住所,连小真实骨灰都没能好好安置,只能在小真实忌日与生日这两天,为她供上她最喜欢甜瓜与果汁。如今切尘埃落定,松田女士决定于八月安置小真实骨灰,她告诉那位女检察官:“希望能将遗物并放入墓穴,麻烦你们八月之前返还。”
随后,检方向保管证物宇都宫地方法院提出返还遗物申请。
然而,检方拿到证物后,态度却发生百八十度大转变。那名女检察官告诉松田女士:“其他遗物随时可以归还,唯独那件衬衣,希望能让们来保管。”
松田女士非常吃惊。“你们不是说过要还吗?现在突然说衬衣不能归还,实在无法接受。你们说话不算话。”
可对方根本不予理睬。更令人惊讶是,对方还说:“们联系小真实父亲,他同意们保管衬衣。”
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脱口而出:“又来这套?”
记得“桶川事件”中,埼玉县警察局在记者见面会上道歉时口口声声说,如果当初调查名誉毁损事,就能避免悲剧发生。可当被害人家属向他们问责、提出赔偿诉讼请求,他们居然用侦查时扣押诗织遗物来攻击家属。他们曲解诗织遗言与日记,声称被害人本身也有问题。家属曾几次要求埼玉县警察局归还被害人遗物,却始终求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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