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障碍伴随着冤案报道,可这次面临障碍却有所不同——根本无法采访到案件关键人物菅家。
决定去趟千叶监狱。
柏油马路尽头是堵红色砖墙,中间是双开灰色大铁门。在围墙前幢小屋内填写自己姓名和住址,同行还
者就会聚到警察局,采访副局长等人,或者跑到侦查员宿舍或住所采访。尽管侦查员不会承认不利于侦查机关或自己事,还会要求记者不许见报,但他们是记者非常重要消息来源。通过这种途径获取消息各家媒体没什差别,偶尔,个别媒体会抢到独家新闻。
从此类官方渠道得到消息就是所谓“靠谱新闻”,提供担保是“上头”。从各个方面来讲,这样报道安全性很高。也有人质疑媒体自主性去哪里,可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无奈之举——总是有大量案件、事故发生,记者数量却远不及警察或消防官兵,要媒体全方位监督日本切动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荒谬。最理想情况是,国民信任国家,国家则充分予以国民知情权。整个系统正常运转时,日本国家机关发表内容基本属实,若有人质疑,可直接核查。
现实虽如此,但倘若媒体味倚仗上头担保,只做消息搬运工,后果将不堪设想。确有些记者只采访那些既不去现场,也不见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侦查人员,就做出“二手”报道。
换句话说,媒体查证能力非常重要,尤其在做无法得到担保冤案报道时。
如果个记者在报道某起案件逮捕、起诉、判决过程时采纳过警方官方信息,旦开始报道这起案件冤案可能性,便会陷入左右为难境地——如果被告人无罪释放,这样结局固然令人惊喜,可万这人真是凶手呢?倘若接下来又发生类似案件,谁来负责?
这类情况曾经发生过。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发生起“东京圈连环杀人事件”,东京都及千叶县内数名女性被强,bao并杀害,作案手法致。
九七四年,个名叫小野悦男男人被捕,他本已招供几起案件,却因警方审讯方法被曝出问题,媒体逐渐倾向于相信这是起冤案。审判决中,小野被判无期徒刑,可九九年东京高等法院却做出无罪判决决定。释放后小野在记者见面会上控诉审讯恶劣,媒体在报道中将其塑造为冤案代表人物。
然而,五年之后,小野再次因谋杀罪被捕。他杀害同居四十岁女子,割下其头颅并抛尸,最后被判无期徒刑。这个结局让警方雪前耻。
可是,因为“事不再理”原则,这样残忍人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刑事案件中,同案件已经判决便不允许再次审理,小野悦男之前那些案件只能沉睡在黑暗中。他辩护律师与冤案支持者心中可能五味杂陈,那些报道冤案可能性媒体应该也无法忘却这段苦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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