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在“答复”中也写道,报社里摄影师人数有限,并且还都各有任务,散布各处。即便收到通报后立刻赶往事故现场,由于距离以及途中交通拥挤等因素影响,到达现场时,往往也滞后很长时间。这时所拍摄照片,其新鲜程度与正好在事发现场业余摄影爱好者所捕捉到决定性瞬间是不可同日而语。藤原先生所谓新闻照片必须由专业摄影师来拍摄说法,似乎太不现实,且太过狭隘吧?
藤原先生还批评悬赏征集做法,但觉得有“鼓励”才能引发技艺上竞争和提高,从而促使爱好者之间切磋琢磨。好作品获得荣誉与报酬是理所当然事。再说,即便是业余摄影爱好者也不会以此为第目吧?反正是全力支持摄影部长观点。
浦和市公司职员
小峰和雄
在《回声》栏目末尾处还写道,同样主旨来信另外还有数十封。
然而,这份报纸是很公平,或者说,至少表现得很公平。因为四天之后,《回声》栏目中又刊载来自读者反驳意见。
拜读前些天本栏刊载有关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冲撞》千叶市藤原先生批评意见和摄影部长观点以及浦和市小峰先生赞成意见。在此也表达下自己看法,就结论而言,是支持藤原先生批评意见。
《冲撞》确实是幅出色摄影作品。以如此视觉冲击力来表现交通事故之惨烈作品,想是为数不多,这点,估计大家都是认可。被评选为年度最高奖,也是因为它确实有相当价值,估计也没人对此有什异议吧?
虽然这张照片是幅力作,但这与它是幅来自读者投稿征集作品是两码事。如果不是偶然身处事故现场,当然是拍不出这样“血淋淋照片”,这点也无需赘言。报社摄影师人数有限,故而需要般摄影爱好者帮助,这样道理也是完全能够理解。可是,难道只有“血淋淋照片”才是刊登在报纸上新闻照片唯条件吗?报纸是几百万人都在看,每天都在报道阴暗负面新闻。那,至少刊登照片应该阳光点——有这样内心期盼不会只是个人吧?事实上,令人心旷神怡风景照片或表现人间温情照片,如果刊登在晚报上,则会为家团圆晚饭餐桌上带来健康话题,增强愉悦和谐家庭氛围;如果刊登在晨报上,就会激起读者人生希望,使人精神饱满地投入天工作。能做到这些,正因为照片具有立刻映入眼帘鲜明形象性,能给人以超越文字直接印象。
因为报纸每天都要报道国内外发生事件,所以刊载阴暗面新闻也是理所当然事。但是,这样新闻用文字来报道就足够,就不要采用场面阴暗、惨烈照片。特别是像《冲撞》那样太过刺激、惨不忍睹照片,认为是不应该上报。如果是作为种“记录”定要保存起来话,也只要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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