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是在刑法中还真有关于这个话题探讨,叫做“义务冲突”。义务冲突就是指:行为人同时负有几种义务而不能兼顾时,如果因为履行较高或同等义务,而被迫不履行其他义务行为,违法性不成立。就好像,在救妈妈还是救妻子问题上,两个义务都是法定义务,因此履行任何义务都不能说是错误。
所以,社会上很多问题并不是黑白分明,们不能味地根据民
倒地后于当晚22时许死亡。
庭审时,原告人张福如,也就是张扣扣父亲,要求被告人王正军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人民币。但被告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最后,由于案发时王正军不满18周岁,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次性偿付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人民币。而被告王正军在3年后提前出狱。
时隔近22年,汪秀萍儿子张扣扣长大成人,2018年2月15日,他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便购买作案工具伺机报复。他易装尾随上山祭祖王家人,在其返回途中,持单刃刀捅刺王正军,持刀追上并捅刺王校军,随后入王自新家院子捅刺王自新,将3人杀害。
张扣扣后来在采访时对记者说:“妈被打倒时,跪在地上,把她抱在怀里,拼命地叫,她鼻子里、嘴里喷流出血来,妈妈流着泪,就断气。”在张扣扣眼里,杀人就该偿命,但凶手却没得到他觉得应有惩罚。后来,在张扣扣终审被判死刑时候,舆论当中呈现出大批同情甚至支持他声音,认为他替母报仇,罪不至死。[9]
这个案件就特别典型,凸显出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冲突。从法律判断角度来说张扣扣蓄意杀人,应该判处死刑;而民众同情和“为母报仇天经地义”呼声就是对张扣扣案道德判断。
那,问题来,张扣扣为母报仇不该重判呼声如此之高,是不是法律判断有误呢?这涉及法律中个重要原则,就是在定罪量刑中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
为什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呢?这背后根本原因有两点:
第,们必须承认人们个体认识能力是有限,有许多隐秘事情们并不知晓,比如,个年轻女孩未婚生子,每天抱着个孩子去上班,同事都对她指指点点,但其实是这位女孩被强,bao后怀孕,觉得孩子是无辜生命,所以决定生下来。如果你知道这个隐情,你还会指责她吗?
因此个人对于正义理解定是片面。凭借个体对正义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很有可能出现可怕后果。
第二,复杂社会并不是黑白分明,非此即彼,有时善与善之间也会发生冲突。比如中国有个千年难题:母亲和妻子两人同时掉下水,你该救谁?如果救母亲,妻子会溺水身亡;如果救妻子,母亲会溺水身亡。这就是典型善与善冲突。你能说救母亲或者救妻子就是不对吗?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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