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本添要逃,很容易,但他逃就要躲在黑暗之中,因为全香港所有人都会知道这位元前头号通缉犯藏匿在们身边,而警方会锲而不舍地直搜索,他只是从间监牢逃到另间较大监牢而已。石本添不笨,他不会愿意让自己陷入这种困境,他是个追求彻底胜利家伙,所以他才用上这个计画。在香港这个都市,要获得新身分是很困难,除非你参与证人保护计画,获得港督——思、九七后便是行政长官——批准,更改切纪录和档案,否则难以成事。但石本添采用匪夷所思做法,他毁掉自己和目标容貌和指纹,再取代对方,如此来,他便获得新生。”
“但他其实只要制造起独立事件,譬如叫阿武直接向周祥光泼镪水便可以,为什要做连串、伤及数十人镪水弹案?”
“如果是独立事件,伤者和加害者都会被警方留意,即使成功掉包,也有可能在调查中露馅,风险反而更大,意外毁掉容貌和双手案例几近没有,即使有,警方都会先把事件当做有意图伤害事件,这就增加不稳定因素。比较之下,制造连串、装作恶意犯罪案子才最有利,如此来,真正目——让石本添取代身分——便难以察觉,警方亦会把周祥光当成芸芸伤者中员,而最好是,万犯人落网,亦不会牵连到石本添,因为每人都以为犯人只是个愤世嫉俗神经病。所以,石本添反过来希望警方发现嘉咸街案子跟旺角是由相同犯人所做,他就可以暗渡陈仓,而阿武为在细节上让事件连结起来,便会戴上帽子。”
小明觉得,关振铎跟石本添跟自己就像不同层次棋
外套,甚至可能戴上口罩。而且,他知道自己戴帽模样已曝光,警方正在找他,他就更需要戴上帽子行动,因为旦被目睹,便能顺水推舟令嘉咸街案件跟旺角连结起来。”
“为什他要把案件连结起来?让人以为是模仿犯不是更好吗?”小明奇怪地问。
“小明,现在把你问题丢回给你——为什石本添不来硬,直接从医院抢人?”
“呃……他伯节外生枝?”
“他连惩教署内应也有,要逃易如反掌啊。”关振铎笑道。
“思……他良心发现不想伤人?”
“太阳从西边升起机会较大。”
“真搞不懂,他为什用上如此复杂方法去逃走。”小明摇摇头,表示放弃。
“小明,逃狱跟杀人样,其实很简单。”关振铎缓缓地说。“要杀个人,只要用颗子弹,或用刀子轻轻划,对方便死。逃狱也是样,只要你有足够人力物力,就算是森严监狱,你也可以在墙上轰出个洞来,把囚犯带出去。这些犯罪最难不是‘过程’,而是‘善后’。杀人,如何逃过警方耳目?逃狱后,如何不被警方追捕?这些才是令谋杀和越狱变得困难原因。”
小明默默地听着组长讲解,就像徒弟倾听师傅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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