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如此
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这孩子是什味道。可兴龙也知道,这样柔嫩生物是不能咬,所以唯有将嘴放在婴儿脸颊上,却不动牙,只用嘴唇去感受他体温,果真是极好味道。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就是被人类称为吻动作。
兴龙很讨厌人类,这种生物既吵闹又贪心,旦喜欢什就要把对方抓住关在身边,什都想要,什都要得到,永远不会去享受自己已有事物。天龙只要能飞行能看见新奇世界就会很开心地度过生,可建木给人个世界,他们依旧不曾满足。所以,兴龙直不明白建木为什非得和人混在起。他记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问过这个问题。
那时苏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变成个冷若冰霜杀伐果决神君,可面对那在云端之上疑惑五爪金龙,他依旧是久违地笑起来,眉眼之间依稀可见旧日阳光明媚,他说,“人类啊,他们可以成为最好生物,也能成为最坏生物。可是,不论他们让多难受,终究还是喜欢他们多些。”
兴龙不明白为什建木会去喜欢人,明明就连人类自己都会厌恶自己,这样喜欢,委实没有道理。直到身边轩辕子都慢慢长大,他才开始明白,或许,讨厌人确是自然生物本能,可喜欢上人类,也只需要遇上个对人。
正如建木所说,人类,果然是种温暖到令他们迷恋却又能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伤心危险生物。
他们妖族生活习性都是千古传承下来从不改变,可人却能做到每个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这样软软小团子怎会变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口吞可恶仙人,所以,他想亲自看着这小家伙长大过程。
那时候,兴龙以为自己是不会对人类有感情,他以为等到这小孩长大自己就会讨厌他,他还不知道,就算是五爪金龙,对个自己亲手养育大生命,也会怜爱到不想让其受点伤害地步。可等到他明白,却又好像不会去后悔。
默默叹息声,兴龙看着这熟悉院落,轩辕子都刚出生时候三太子和秋月荻地位还不比如今稳固,每天都有很多公务要去处理,这孩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和他在起。在鬼游城轩辕子都要龙王教自己飞行,却不知,对他而言,莫说飞行,就连走路也是这只龙拉着他步步学会。
摇摇头,沉默龙王摊开这傻小子写遗书,似乎真以为自己会死,轩辕子都写整整十页遗言,给爹娘给有三页,而剩下四页眼望去,满目都是秋兴。他将自己藏在各处院子里宝物全都列出来,有小时候最喜欢风车,有过生日爹娘送礼物,还有大哥偷偷给他补好药囊……价值连城有,不值文也有,零零碎碎写大堆,最后却只以句结尾——把它们都交给秋兴吧,以后不能再陪他玩,秋兴会寂寞。
这样傻小孩子,以后没他可真要被人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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