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他对视第眼起,兴龙就喜欢上婴儿这种生物,他克
五爪金龙乃是天地孕育出灵物,这样天地精华经历过千万年沉淀才能凝结出个,建木神君如此,中兴之龙亦是如此,它们生来就没有同类,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伍,虽与天地同存,可天终究是不会说话。
兴龙比建木神君幸运,五爪金龙存在于世已有数万年,在它诞生前上任龙王便根据自己模样创造出天龙族。虽然这些天龙生得和它仍有些不样,虽然它们性子散漫又爱四处乱跑总令它忧心不已,至少,和天龙们在起日子兴龙从不曾觉着孤单。
妖和人不同,它们并不知道多少道义,兴龙之所以会愿意为天龙们臣服于轩辕天宫,只是因为旦没有这个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流浪,那样,它会活不下去。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千年地方,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当曾经望无际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入眼,兴龙终还是有些感伤。
以他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做,这只是人类之间斗争,从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入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根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很多地方,看最为怀念金龙腾云,从天河境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曾经生活过秋家和轩辕天宫……最终,只停在秋家处小院。
这是个打理得很精致院子,草木都透露着秋家对其主人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他见到刚出生轩辕子都。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魔,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身边却多个胖嘟嘟肉团子,尚未睡醒他茫然地抬眼,下意识就根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口尝尝味道。待到那带着奶香肉进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过来及时止住牙,拎起这团子细细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大人不同,小小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肉乎乎,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脸颊胳膊肚子都戳遍,兴龙头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处,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触碰自己喜欢幼崽。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次感到有些高兴天,正想偷偷抱着这人类幼崽上天玩会儿,这孩子却是突然睁开眼。他母亲拥有天界最惹人爱怜眼睛,可他却似天生就爱笑般,双杏眼虽也灵动,却半分也没有忧愁之意,不论何时眼里都是对世界好奇和仿佛用不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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