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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之二)(4 / 8)

男人那个价。

作为“动机词汇”“性认可”

少女卖娼能获取高额报酬,作为娼妓,那种高报酬与她们身份不相符。少女们不过只是年轻,她们身体缺乏成熟丰富性经验,她们年龄还不懂性爱技巧及恋爱计谋。少女卖娼被称为“援助交际”,这个叫法不过是十多岁少女不属于个特定机构自由独立地卖娼委婉表达。《少女民俗学》作者大塚英志〔1989,1997〕指出,十多岁少女身体之所以被赋予特殊附加价值,是因为那是“禁止使用身体”。虽然在生理上已经成熟,但作为社会伦理,其身体被禁止使用——这种身体拥有者,就是初高中在校女生。在首都圈,给这种身体更添层附加价值,是名门女校制服。因冒犯“禁忌”而产生附加价值,就是少女卖娼高出平均市价那份差额。

宫台真司以卖娼少女为研究调查对象,他发现个事实:少女附加价值,仅限于首都圈,是种地方性价值〔宫台,2006〕。他发现,在青森县〔日本东北部——译者〕,通过“电话俱乐部”卖娼,十多岁少女价格,与白领女职员及主妇,处于同水准之内。这意味着,在日本农村地区,初次性体验年龄相对较低,对十多岁少女中产阶级禁忌也相对较弱,所以,少女处于十多岁年龄段事实,并不具备附加价值[5]。正如米歇尔•福柯所言,性(sexuality)是有阶级色彩。“禁止使用身体”本身,是近代教育体制带来结果。少女们很明白,这个价值不会持久。

宫台实地调查个发现是,对少女们来说,卖娼并非例外越轨行为,只要有机会,任何人都可能加入其中,伦理障碍很低。这等于是说,“你女儿或许在卖娼(正如“你妻子或许早已在通*”)。”宫台这个发现,足以煽动老爸们恐慌。对这个研究,荣格派心理学者河合隼雄说,“少女卖娼会损伤心灵。”宫台反驳他,“卖娼不会损伤心灵。”仿佛是知道宫台与河合之间这场近似儿戏争论似,桐野小说《异常》中有段卖娼高中生百合子与老师对话。木岛老师教育百合子,“你灵魂被玷污。”百合子反论,“灵魂怎会因为卖娼就被玷污呢?”〔桐野,2006上:288〕

关于少女卖娼动机,宫台提出种解释,“性认可”。他说,在家庭和学校找不到自己位置少女,从男人对自己需求中,获得在家庭和学校未能得到认可承认。前面提到过桐野说“成为娼妓种种理由”,宫台指出少女卖娼动机,符合其中以下两项:“想趁身体值钱时卖个好价赚笔”、“因过度自卑想通过对男人有用来确认自价值”。

顺便说明下,在本章开头引文中,接在那段话之后句,有意没有引用。那句话是,“或者,基于种助人精神。〔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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