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昏耀走
幸好昏耀还算照顾他,在应付那些首领间隙,能记得给他弄点熟食、羊奶以及粗饼。
“觉得怎样,是不是还是呆在宫殿里舒服?”
夜晚,魔族们渐渐散去。昏耀搂着兰缪尔坐在噼啪燃烧篝火旁。
“……会适应。”兰缪尔摇头,他面上带有疲惫之色,但神情却很平静,“奴隶已经身在深渊。终有日,这里也会成为深恨而深爱地方。”
昏耀不说话。
侍从依次献上巫骨虎心脏、死狼肝脏以及角马肺脏——据说,它们分别象征勇毅、智慧与不屈——再由魔王亲口选出三至五位部落首领们,赐其与王分食荣誉。
兰缪尔站在魔王兽骨王座后,他盯着那些血淋淋脏器,只觉得浑身发麻。
他忍不住小声问:“……生吃吗?”
昏耀刚抓起颗滴着血虎心,闻言回头,眯眯眼:“尝口?”
兰缪尔脸色青白,飞快地摇头。
在美丽……”
昏耀大笑声:“那是当然!”
——他内心简直爽得不行,连建立自己王庭时都没有过如此之大满足感。要很努力才能保持威严,不至于在首领们面前得意地摇尾巴。
魔族部落之间习俗差异很大,有首领将鳞片涂得五彩斑斓,有首领在尾巴上系着叮当作响骨铃,还有盘角上插满鸟类羽毛……但无例外都是体格健壮、双角雄伟、煞气腾腾大魔们。
大祭司塔达将鼓声敲响,高喊:“远来首领,觐见王庭之王!”
他借着火光深深地凝望人类侧脸,兰缪尔眼角下那枚紫色鳞片在火光中闪烁,亮如泪滴。
“记得时刻跟在身边。”魔王低声道,“别乱跑,别惹事……再忍几天,就结束。”
……
当时兰缪尔还不明白,昏耀口中“惹事”是指什。
直到四天后,魔族们开始以夸耀武力为目肉搏角斗。
昏耀笑,他伸手,用染血拇指随意地在人类嘴唇上抹,留下道摄人心魂殷红:“真娇贵。”
接下来十几天,兰缪尔脑子因接收太多崭新事物冲击而变得乱七八糟。
比如,他不懂怎前刻还是对摔跤,转眼间两个部落就拥而上,不死不休地打起来,旁边还有群看热闹魔族在兴奋地叫好;
也不懂为什魔族会言不合就在野外合化起来,篝火把两条纠缠滑腻身影照得亮堂堂,放肆叫声传得老远。
这种极度野蛮残杀与交媾刺激着兰缪尔神经。另个问题也接踵而至:他吃不下连毛带血生肉,也喝不魔族烈酒,但觐见期间居然没有别饮食。
首领们就齐声发出低吼,半跪下来,割开额心并将血涂抹在鳞尾上。
“吾王!!”
他们声如震雷,“吾王!!”
在兰缪尔看来,魔族仪式无例外,都充满着野性与蛮荒气息。
年轻祭司端上烧热酒,魔王先与诸位首领共饮,随后便进入分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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