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想说他可能也从很小时候就开始喜欢迟炀,但他无法确定,那种喜欢和现在样,但结果总之殊途同归,也没必要再去回过头探究。
人生都应该朝前走。这是迟炀回国后,用长达年时间教会他道理。
迟炀并没有留意凌琅欲言又止,他心中百感交集,只想就地亲吻他臂弯下男孩。
他小狼崽实在太好,还好他兜兜转转圈,人还在,
他这人,看似洒脱,谁都不放在眼里,可唯独在面对和凌琅相关事情时候,就会变得瞻前顾后。
他就是因为想得太多,才这患得患失,拖四年才敢面对自己内心。
他自己煎熬四年也就罢,还错过陪伴凌琅度过那段最痛苦时光机会,为此,他悔恨过不下万次。
小路尽头是行人如织大道,迟炀松开凌琅手,改为搂住他肩膀姿势:“讲完,这就是全部答案。”
“嗯。”凌琅身体不由自主地往迟炀怀里靠靠,“都知道。”
走,那就彻底走吧,如果那份喜欢最终会膨胀到无法抑制程度,那不如利用时空距离,将这份心思彻底打入牢笼。就连回国参加凌瑾葬礼那天,他都克制住看眼凌琅冲动。
那时十五六岁他,殊不知自己有多天真幼稚,还以为自己有多强意志力。
“所以,往国内第个电话打给凌瑾,那个离你最近人。”迟炀说。
听完迟炀这番话,凌琅完全懵,他其实早就从迟炀堂哥那里得知迟炀心思,也为此震惊过。但旁人之语,难免有所偏差,此刻听迟炀亲口说出来,那种冲击力才是最真实。
见凌琅呆愣不语,迟炀便继续道:“小时候,你总是叫‘姐夫’,就猜想你可能是希望和凌瑾在起。不想让你对失望,更害怕你知道对你有这种惊世骇俗想法之后,会讨厌。所以趁那次回A国,单方面和你断绝来往,打算独自消化这份感情,但它不仅没有被时光消磨,反倒愈演愈烈,最终还是到失控地步。”
迟炀:“那你原谅吗?”
凌琅:“原谅?”
迟炀:“原谅不辞而别。”
凌琅:“这种事也有责任,没有早点察觉到你心意,还直开你和姐玩笑,其实……”
他话没说完。
“但后来想通,必须要把这份感情倾诉出来,哪怕你会因此讨厌,也认。没向你坦白这些,是因为那段时期实在太优柔寡断、太没种,连自己都瞧不上,你又怎会喜欢?”
迟炀说这些时候,语气始终是平,仿佛在以个旁观者身份,诉说着别人故事——那个终日处在纠结、彷徨、恐慌中十几岁少年迟炀故事。
凌琅腹中有千言万语,但最终只是仰着头,在突如其来鼻酸中叹口气:“你想太多,迟炀。”
迟炀沉默半晌,“嗯”声,完全没有反驳。
凌琅说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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