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玲玲摇摇头:“非也,听说上任年级第从高开始,每天七点准时来教室自习,直坚持到前段时间。”
于志锐疑惑:“为什是前段时间?被迟炀碾压自,bao自弃?”
叶玲玲幽幽道:“因为他自从变成年级第二之后,就改成每天早上六点四十来上自习。”
于志锐:
凌琅蹲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屁桃吃东西,眼前却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屁桃黑白灰身躯仿佛真变成团马赛克。
快要看不清时候,他用手背狠狠擦把眼睛。
屁桃立刻凑过来,轻轻舔掉他手背上水珠,然而,却有更多温热液体砸在它小鼻子上,源源不断。
屁桃懵懵地仰头看眼,有星星夜空,为什会下雨呢?-
高三早自习时间是7:20,比其他年级早20分钟,但第二天早上七点,凌琅就已经坐在空无人教室里。
反,就如同迟炀说,只是不忍心看到他自甘堕落样子,所以才布置这场善意谎言。
其实就连现在他回望年前——那个只会打架逃课、浑身戾气、落入尘埃自己,他都觉得心惊肉跳,觉得那样自己实在不堪入目,何况是迟炀呢……
迟炀那样个富有责任感人,过路时看见他困厄,想要拉他把,简直再正常不过。就如同他当年在景区溺水时候,迟炀奋不顾身拉住他样。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厌倦自己灰败人生,但没有个人会真正拒绝能让自己人生被照亮、从而变得更好机会,而迟炀就是给予他机会那个人。不仅如此,迟炀甚至帮他走出曾经死角和阴霾,让他和三年前自己达成和解。迟炀大概还想帮他治愈情感封闭病,所以提出恋爱,只不过被他提前发现,没能成功。
归根结底,他应该感谢迟炀才对。
第二、三个进教室是叶玲玲和于志锐,他们有说有笑地走近教室,看到凌琅,纷纷有些惊讶。
“琅哥早啊,今天这早就来。”
凌琅抬起头,给他们道声“早”,然后继续埋头背书。
叶玲玲放下书包,四处看看,道:“奇怪,琅哥都来,迟炀怎没来?”
于志锐也觉得挺怪,摸摸头:“可能年级第已经不需要这努力吧。”
他刚才之所以那气急败坏,仅仅是因为,迟炀不是真正地喜欢他罢。
凌琅仰头望着天空很久,突然感觉到脚边有什东西在蹭他,他低头,是屁桃。
他以为屁桃饿,于是蹲下身,从书包里拿出袋狗粮,在屁桃面前拆开,摸摸它小脑袋,示意它吃。
屁桃从出生起就在流浪,见过许许多多人,是只极度敏感小狗。它围着凌琅转悠两圈,很快就捕捉到这个人类伤心情绪。但它也只是只小狗,不知道怎办好,只能尽可能听凌琅话——
比如它刚在宿管阿姨那里蹭饭,已经很饱,但还是乖乖吃掉凌琅给它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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