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想起那可怕“孩子”,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
萧十郎已没有再死盯着她脚。
他已看得很清楚。
这时他已经选出几种药草,摘下最嫩部分,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着,仿佛在品尝着它们滋味。
沈璧君垂头看着自己脚,却分不清自己心里是什滋味。
她居然会在个陌生男人面前洗脚——她只希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萧十郎眼睛却偏偏睁得很大,连点转头意思都没有。
沈璧君咬着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外面去走走?”
萧十郎道:“不能。”
沈璧君连耳根都红,呆在那里,真恨不得死算。
萧十郎道:“你不要以为想看你脚,你这双脚现在已没有什好看,只不过想看看你中究竟是什毒而已。”
大叫起来,这男人居然想脱她鞋袜,她脚就连她丈夫都没有真正看到过。
只听萧十郎喃喃道:“看样子脱是没法子脱掉,只有用刀割破……”
他嘴里说着,竟真自腰畔拔出把刀。
沈璧君颤声道:“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君子,谁知你……你……”
萧十郎道:“并不是君子,却也没有替女人脱鞋子习惯。”
突听萧十郎道:“把你受伤脚抬起来。”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
这就是女人最大长处——女人都有认命时候。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女人,嫁给个又丑又笨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他冷冷地接着道:“毒性若再蔓延上去,你说不定连别地方也要让人看。”
这句话真比什都有效。
沈璧君慢慢地,终于将双脚都泡入水里。
个人若能将自己脚舒舒服服地泡在热水里,他对许多事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会改变些。
脱鞋子时候,沈璧君全身都在发抖,但现在她心已渐渐平静下来,觉得切事并不如自己方才想象中那糟。
他忽然将刀插在神案上,又将那桶水提过来,冷冷道:“你若想快点走回去,就赶快脱下鞋袜,放在这桶水里泡着,否则你说不定只有辈子住在这里。”
在那种时候,你若想要位淑女脱下她鞋袜,简直就好像要她脱衣服差不多困难。
因为在那种时候,个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脱下自己鞋袜,那别东西她也就差不多可以脱下来。
沈璧君现在却连点选择也没有。
她只希望这人能像个君子,把头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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