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后又迅速落下,所以奥古斯丁很难判断自己究竟躺多久。他烧得通红滚烫,在梦境中来回穿梭,他会在黑暗中醒来,挣扎着坐起来,在睡袋中扭来扭去,像只被蛛网缠缚苍蝇。时不时地,当他睁开眼睛,看见艾莉丝徘徊在他跟前,喂他喝水,或是喝大杯盛在蓝色杯子里鸡汤—但他没力气抬手接杯子,甚至也无法卷动舌头说话,这些词句在他因发烧而沉重脑袋里跌跌撞撞:靠近点儿,或是,躺在这儿多久?或是,现在几点?他只能闭上眼睛,再次入睡。
在发烧梦境中,他又变成个年轻人。双腿强健,视力敏锐,晒黑双手光滑,手掌宽大,手指又直又长,头发乌黑,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胡楂儿才刚出头,在下巴上留下圈暗影。他四肢矫健,行动流畅敏捷。他去夏威夷,去非洲,还去澳大利亚。他穿着件白色亚麻衬衫,没扣扣子,把熨平卡其裤子挽到脚踝。他要在酒吧、教室或天文台挑逗着姑娘们,要裹着件橄榄绿野地外套沉浸在黑暗中,仰望着途经之地上方那片璀璨星空,口袋里塞满零食、工具、粗糙石英碎片或是五颜六色、形状各异好看石头。梦里有棕榈叶、桉树和克拉莎草丛。清澈水边有雪白沙子,落寞猴面包树点缀着土黄色平顶山。还有长着五彩翅膀和弯喙长腿鸟、灰色小蜥蜴和绿色大蜥蜴、非洲野犬、澳洲野犬和条他曾经喂养过流浪野狗。在他梦里,世界重新变得广袤辽阔、充满野性又多姿多彩,而他也是其中部分。仅仅存在本身就令人喜不自禁。梦境里也有摆满嗡嗡作响设备控制室、巨大望远镜和无穷无尽卫星阵列。还有美丽女人、女大学生、城里人和访问学者,要是有机会,他会和她们挨个儿上床。
梦中他仍是个年轻小伙子,刚刚找到自。他越来越坚信,他能够并且应该得到自己想要切。他聪明机智,雄心勃勃,注定不凡。他写论文在最好期刊上发表。无数工作机会向他招手。《时代》周刊将他写进“年轻科学家”专号。赞美与崇拜接连不断,直伴他步入中年。人们怀着无比崇敬心情论述他工作成果,“天才”词频繁出现。所有天文台都希望他能莅临研究,所有大学都求着他来教书。他曾是备受瞩目人物。
但谵妄却待他并不友好—日光渐隐,星辰昏暗,时间倒退:他又变成那个站在精神病院大厅里十六岁男孩。举止笨拙,满脸粉刺,看着两个男人护送母亲进入间上锁病房,父亲则在前台填写表格。自此之后,他便个人和父亲生活在那座空空荡荡房子里,和父亲起去森林里打猎,和父亲起开卡车,日子过得永远提心吊胆。在上大学之前,他去精神病院探访母亲。她用药过度,眼睛半闭,咕哝着说要做晚饭,双手放在大腿上颤抖着。十年后,他站在父亲坟墓前,朝新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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