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方式漫游南法旅程。他在家乡(普雷斯顿市)被位叫作狄安娜倒霉姑娘不懈追求过,狄安娜有双毛腿,脸上满是斑点,轻微口臭,总穿缩腰紧身裙,头发油油,下巴上长个疣——像是想要成为詹姆斯·乔伊斯作家,笔下关于恶咒段落中会安插事物。约翰尼·希普次又次从狄安娜手袋中偷钱。(文中借约翰尼·希普之口,写道:“她不用做什工作就有钱,可她对花钱没什兴趣,所以像是不怎需要钱,却总是急需钱财,也知道如何靠花点钱就从日子里找到点乐子。”)这些偷窃行为几乎是约翰尼·希普用以谋生全部手段,因为他从来也没有工作过,或者做过任何有意义事情,他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他还被漂亮法国和意大利女子招待过,那些女子之所以愿意停下自己运动型跑车,接他上车,供他吃、载送他,推断是因为她们看上约翰尼·希普不修边幅外表和冷酷气质,再就是他阴茎尺寸。这些女人各具不同种族背景,文中说“油亮漆黑如乌鸦”“亮晶晶白金色”,或者“火焰般棕红色”,但都具有相似大小球形乳房、流蜜汁小口和闻起来甜美阴毛。约翰尼·希普常常弃她们而去,因为他从餐厅窗口,或停在加油站正等着加油法拉利车窗向外看去,总能看到个更好女人。
这部小说里出现过很多食物——堆得像山样豆焖肉,闪闪发光吊人胃口蒜泥蛋黄酱,奶油烙鳕鱼,马赛鱼汤,等等。这些美食仅仅是饥渴交媾前序曲,但是,若没有酒,提及这些食物也是枉然。文中写到酒大多是啤酒,这点有些古怪,因为小说中写到约翰尼·希普频频置身于葡萄酒庄园。不过,约翰尼·希普对法国绿茴香酒、马丁尼、白色葡萄酒、马斯喀特、玫瑰红葡萄酒、干邑、阿马尼亚克酒、薄荷甜酒、君度橙酒、荨麻利乔酒之类也不中意,每种酒都让他在吃下酒菜时觉得反胃,不管那些食物来得易或不易。没有数过具体页数,但想能让人读到产生种介于性交和呕吐之间感受。每每好像会有点讽刺或反语修辞,又总是会被作者对于约翰尼·希普那种几近病态文字迷恋压制、掩埋,然后完全读不到——这也显示出作者耐力和能力不足。全文对话很少。(引述文中话:“这根本不需要任何言语。把自己扔向她,她湿润地敞开自己,迎接,然后是躯体对话,夹杂着些喃喃自语和叽里咕噜,来自已经脱序肝胆,那两具躯体进行着富有节奏猛击。”)
对于个不带感情读者如来说,约翰尼外表很有可能像狄安娜对约翰尼而言样,是令人生厌。他花很多时间钻研自己胯下、腋窝、脚指头、脏到发硬内裤、满是污秽鞋子、留有痕渍衣服、剪断须根气味……对气味执迷,简直像他对自己山羊般生殖能力和他对人生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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