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者——教会,可以宣布对异教审判,但是唯有接受宗教裁判所判决世俗权力才能采取行动。教会旦识别出异教徒,当然得向君主们通报,君主当然最好能解他公民情况。那君主怎样处置异教徒呢?以异教并不信仰和维护神圣真理名义去谴责他吗?如果异教徒行为损害群体共存,也就是说,如果异教徒杀害和妨碍那些不认可异教学说人,君主就可以而且应该谴责他们。但这样君主权力就终止,因为世上没有人可以用酷刑迫使人接受《福音书》教规戒律,否则还有什自由意志可言呢?这样,想实现自由意志人,以后都将在另个世界(地狱或天堂)受到审判。教会能够并应该警告异教者,指出他正在走出虔诚教徒群体,但是不能在尘世间批判他,强迫他违背意愿。如果基督允许他神职人员获得强制权力,就会确定精确教规戒律,就像摩西制定古老律法——《摩西十诫》——那样。基督没有那样做。可见他不愿意那样做,或是否可以理解为他虽想那样做,但他没有时间或能力在三年传道过程中说出来?不过,当初他没有那样做是对,因为如果相反,教皇就可以把他意志强加于国王,而且天主教信仰就不再是自由法则,而是令人无法忍受奴役。
这切,威廉喜形于色地补充说,并不是限制教廷至高权力,而恰恰是赞扬它使命:因为人世间上帝奴仆们奴仆,是在服务于人,而不是让人伺候。而且,最后,如果教皇对帝国事情有司法权,而对于地球上其他国家却没有话,那将是怪事。众所周知,教皇有关神观点,对于法国国王和英格兰国王臣民应该有效,对于异教大可汗或苏丹臣民也应该有效,他们被称作异教徒,是因为他们不信仰这美好真理。因此,如果教皇想(以教皇身份)拥有帝国事务上世俗司法权,就会使人怀疑,他是把世俗司法权和神权等同起来。那样,他不仅会失去对撒拉逊人和鞑靼人神权,而且连对法国人和英国人神权也会丧失:这将会是罪恶亵渎。导师下结论说:应该向阿维尼翁方面提出不要由教会来批准和废除罗马人选出皇帝,那样会伤害整个人类。教皇对帝国权力并不比对其他王国权力更大。法国国王和苏丹王都不由教皇认可,就没有充分理由认为德国和意大利皇帝必须得教皇认可。这不属于神权范围,因为《圣经》里没有论及。这种隶属也不为民众法律所承认,理由前面已讲过。至于有关贫穷争论,威廉最后说,他个人粗浅意见,已由他和其他像帕多瓦马西利乌斯和让丹约翰拟定,以可以商榷建议形式提出,结论如下:如果方济各会想守贫,教皇不能也不该反对这高尚愿望。当然,如果基督是贫寒假设能得以证实,那这不仅帮助方济各会,而且会强化耶稣并不想为自己赢得世俗权力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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