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来说,可以有两种方式拥有:种是世俗,尘世,帝国法律是用们财富这几个字来下定义。因为那些能得到法律保护财富被说成是“们”,而旦被剥夺财富,们就有权索回。因此,上诉朝廷法官,从非圣职世俗意义上捍卫自己财富不被他人所剥夺,这是种方式(而为确定基督和他门徒以这种方式拥有财富是异教论断,他列举《马太福音》第五章所言,“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路加福音》第六章里也有相同说法,基督放弃自己切主宰权和圣主身份,并强令他门徒效仿他;请看《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1],里面提到彼得对主说,们已经撇下所有跟从你)。还可以有另种方式拥有世俗财富。为共同兄弟般仁爱,基督和他门徒凭借自然赋予权利拥有财富,有人把这称作juspoli,即上天法规,依照自然意愿,没有人为安排,符合正当理由;而jusfori[2]是属于人为协议权利。最初财物是所有人共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财物不是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所有人;只是在原罪出现之后,们祖先才开始分配财产,从那时起,就有世俗所有权,就像现在们所熟知。而基督和他门徒当初是以第种方式占有财富,他们集体拥有衣物、面包和鱼,就像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中所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所以基督和他门徒拥有食物和衣服,并非是为占有,而是为使用,他们仍然保持绝对贫穷。这点在教皇尼古拉二世谕旨《用尽所获之物》中早已得到承认。
这时,站在对立面约翰·达诺站起来,说乌贝尔蒂诺观点既不符合健全理性,也不是对《圣经》正确诠释。所以,对诸如面包和鱼这种不享用就容易变质财富,既不能用简单使用权来谈论,也不能实际上真享用,有只是过度使用;原始基督教会里信徒们集体占有财物,其所有权思想基础跟他们在入教之前所有权思想基础是样,这正如《使徒行传》第二章和第三章所说;在圣灵降生之后,使徒们占领朱迪亚田庄;不占有财富甘于赤贫誓言并不包括生存所必需财物,当彼得说抛弃切,并不意味着他放弃对财物拥有;亚当就曾有对财物支配权和拥有权;从主人那里得到金钱仆人当然既不只是使用也不是滥用金钱;方济各会人总是引用“用尽所获之物”这句话,规定方济各修士只能使用所获之物,不能支配和占有它,这应该仅指那些使用后不会耗尽财物。事实上,假如谕旨所指财物包括不使用就会变质食物,那就是支持不能成立命题;实际使用无法与法律上支配权割裂开来;占有物质财富基础是人切权利,它包含在国王法律之中;还是凡人时基督,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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