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没有养狗。不想潜进楼里,也没有撬锁本事,看来只能在院子里寻找。需要件可以挖坑工具。看不出这栋小楼是做什用,角落里散落着些碎瓷片,还有几块较为完整,可以看出是花瓶形状。经过粗略观察,院子地面和小楼窗户都很干净,所以这里应该并非废弃之地。原本要求很低,只要能找到件称手适合挖坑工具就行,但运气实在太好,竟然在院子墙角找到样挖坑专用工具——铁锹。
扛着铁锹返回陈尸树下,花半个小时才把坑挖好,累得满头大汗,浑身肌肉撕裂般地疼痛。用手擦拭脸上汗水,无意中碰到被打得肿起位置,又是阵钻心疼痛,情不自禁地对着尸体恶狠狠地小声骂道:“叫你他妈打脸!”
在把尸体丢进坑中之前,从他身上搜出钱包,钱包里有他证件,他叫余磊,1983年生,比大岁。把他钱包装进自己裤子口袋,然后将他拖到坑边,接着脚把他踹下去。可是这个坑直径挖得不够大,他笔直身躯无法完全进入坑中,于是动手将他身体摆成蜷曲状,那姿势就像是在母体内刚孕育成形胎儿样。
看着他蜷缩在坑里样子,脑海里闪现出个词——安详。生命由无机物演化而成,人从黑暗、温暖而平静子宫而来,无论在世间如何辗转挣扎,过得或好或坏,最终都会回到原点,返回无机状态,也就是死亡。
锹锹地把土往坑里填,用二十分钟,终于把坑填平。踩踏着坑面,尽量让此处显得自然,因为环境太过昏暗,手机屏幕亮度也有限,无法确定当有人白天路过此地时能否发现蹊跷,打算记住这个位置,等白天再来看看。看到自己手机时,突然意识到自己个失误,他手机呢?想不应该将他手机留在他身上,但实在没有力气再把土给挖开。
返回小楼院子,将铁锹放回原处,然后翻出院子,跑出昏黑片树林,来到路灯照射下马路上。眼前环境从黑暗突然变成光明,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从地狱返回到人间,但这并不能让松口气。路灯灯光照得头晕目眩,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喘着粗气,刚才埋尸幕幕在脑中闪现,尤其是那张扭曲狰狞面孔,以及面孔上那对,bao出眼球。努力压制着已经翻江倒海胃,但还是没能忍住,终于跪在路边,“哇”声吐出来。
吐到不能再吐时候,恢复清醒——等等,难道之前所作所为,是在不清醒状态下完成吗?不,那时也是清醒。可究竟干些什,把个被亲手杀掉陌生人给埋,天哪!这真是干事情吗?事后,给自己埋尸时精神状态做出个总结——平静癫狂。这是个矛盾词语,也许只有自己才能理解那是种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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