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4 / 12)

偏偏想是那个‘别’。于是们分手挺残酷,离开她。然后又和另个女孩子好上。她是个教师,曾跟个有妇之夫闹出丑闻,几乎把那人逼疯。她温柔,皮肤白皙,属于柔弱型那类女人,比岁数大,会拉小提琴。她可真是个魔鬼。对爱情,她什都喜欢,就是不喜欢性。她对你缠绵、爱抚、讨好,可如果你强迫她做那事,她就咬牙切齿,仇视你。强迫她做,为这事她恨透。于是又失望讨厌切。想找个既要又要‘那个’女人。

“下个女人是伯莎·库茨。小时候她家就住家隔壁,对她家很解,是个普通人家儿。后来伯莎去伯明翰地方,据她自己说是去陪伴个贵夫人,可别人都说她是在家旅馆当招待。反正就在那个时候,正烦那个女孩子。二十岁时,伯莎回来,神气活现,举止优雅,衣着入时,浑身魅力四射。那是种身体魅力,有时你从女人身上能看出来,有时妓女身上也有这种魅力。正处在半疯状态中,气之下就辞巴特莱事务所活儿,因为觉得在那儿当职员形同草芥。就这样回到特瓦萧,在矿井口马厩里干上铁匠,主要是给马打铁掌儿。父亲就是干这个直跟着他干。喜欢这活儿,跟马打交道,所以很自然就干上行。从此言谈就不像人们说那样‘斯文’,就是不说标准英语,而是回到土话上去。还读书,但是在家里读。靠打铁,自己挣辆双轮马车,神气活现起来。爹死后给留下三百镑。就这跟伯莎好上很高兴她是个普通人儿,就是要她是个普通人,自己也要当个普通人儿。她,她不错。别‘纯洁’女人让蛋子儿,可她在那方面就挺好。她要点都不忸怩,这让很得意。那正是想要个让女人。和她起特来劲。觉得她为此有点看不起,因为太满足,有时还伺候她在床上吃早饭。她是个混日子人,班回来她连像样晚饭都不做,要是说句什,她就冲发火。也还击她,唇枪舌剑。她冲扔茶杯,就按住她脖子,掐得她喘不过气来。这叫什事呀!可是她对傲慢无理起来,后来干脆要她她就不干,再也不。她总是粗野地拒绝,要多粗野有多粗野。她把轰开不想要她吧,她又会情意绵绵地来缠,引上钩。总是顺着她。可干起来,她从来也不和起达到高潮,从来不!她故意拖着。如果拖半个钟点,她就拖得更长。可等达到高潮,彻底结束,她就开始自己动,得待在她里面,等她又扭又叫地宣泄自己,直到满意为止。她会在下面收紧,收紧,再收紧,然后自己达到高潮。她会异常兴奋,还说:‘太妙!’渐渐地,厌倦这个,她却越发恶劣起来。她越来越不容易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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