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吗?弗勒许?”她向她狗叫道,“他们先是用根老骨头把们撵出来,现在又来求们。哪个老地方,乔治?”
“带来拉康给你封信。今天晚上七点,他在俱乐部里,你如果有疑问,可以用外面路上公用电话找他。想你最好不用那样,不过你如果定要,他会向你作必要说明。”
她原来直挽着他,这时她放下手,在屋子里周游半天,哪里是憩脚地方,哪里是扶手地方,她心里都很明白,她嘴里嘟囔着:“哦,该死乔治·史迈利和他同伙。”她到窗边,大概是出于习惯,拉开窗帘角,但是外面似乎没有什东西引起她注意。
“哦,乔治,你这该死,”她嘟囔着说,“你怎可以让拉康插进来呢?那还不如让国安局人插进来呢。”
桌上有份当天《泰晤士报》,字谜栏朝上。每个空格都填满
来又打量他下。白皙脸上终于露出动人笑容,前圆场研究组女王康妮·沙赫斯小姐由衷地高兴起来。
“乔治·史迈利,”她叫道,边把他拉进屋子,边羞怯地笑着,“原来是你这个老朋友,还以为是有人来推销胡佛牌吸尘器呢,谁知道敲门却是乔治!”
她马上在他身后关上门。
她是个高大女人,比史迈利还高个头。宽阔脸上头蓬松白发。她穿着件褐色运动夹克衫,裤子腰部是松紧带,小肚子鼓鼓,像老头子样。壁炉里在烧着焦炭。炉前躺着好几只猫,还有只灰色长毛垂耳狗躺在卧榻上,胖得动不。小推车上放着她吃罐头和喝酒。她收音机、电炉、卷发夹子都用同个插座。个长发垂肩男孩子趴在地上烤面包,见史迈利进来,他就放下铜叉子。
“哦,琴格尔,好孩子,你明天再来好吗?”康妮央求他,“难得有个老情人来看。”他已经忘记她说话声音。她说话经常像弹琴,时高时低,什音阶都有。“放你整整个小时假,怎样?他是收个笨学生。”她向史迈利解释,那孩子还没有走远。“还在教书,也不知为什,乔治。”她轻声说,高兴地看着他从公文包中取出瓶雪利酒,斟满两个玻璃杯。“认识这多老朋友,可就是他来。他还是走路来!”她向垂耳狗解释,“你瞧他皮鞋。从伦敦直走来,是不是,乔治?哦,上帝保佑。”
她喝酒有点困难。她手指患关节炎,都蜷缩起来,就像是在意外事故中跌断样,而且她胳膊僵硬。“你个人走来吗,乔治?”她问道,从运动衫口袋里掏出根烟来,“们没有陪客吧?”
他替她点烟,她像玩具枪样举着,手指抓着头,精明、发红眼睛顺着枪管看着他。“那,你这个坏孩子,有什事情要来求康妮?”
“她记忆。”
“哪部分?”
“们要回到个老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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