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出这种感觉就相当困难,所以大部分侦探小说都更为通俗,面貌更为亲切,完全察觉不出相互竞争。前文戒律,也算是对这类通俗草率作品抗议。
这类因为作者实力不强而无法成为竞赛小说作品,就算数量再多也不值提。不过也有实力派作者虽然写不出让读者与之进行竞赛侦探小说,但由于仍符合笔者提出侦探小说定义,所以当然不能从侦探小说中剔除。之所以无法赞同“竞赛”专主义考察标准,也是因为该风格自侦探小说初始就已存在,其分量甚至占据侦探小说总数量半。
在这类非竞赛侦探小说中,有号召力风格大致可分为两类。其是用来推理资料(线索),尤其是足以锁定罪犯重大线索,作者直到小说中途都不提示给读者,直到结尾处才提出,接着就破案,这使得读者没有余裕享受挑战乐趣;又或者因为故意将侦探塑造成普通人,让读者经常误解线索,令读者无法信任作品提出线索是正确,因此享受不到竞赛乐趣;这种类型侦探小说,几乎不把“竞赛”、“挑战”、“公平竞争”当回事。
这类代表作家应属弗莱彻与克劳夫兹。相对于竞赛派大都是天才侦探,这类非竞赛派侦探都是平常人。克劳夫兹等人优秀作品中侦探都是“脚踏实地侦探”,都是十分努力侦探,破案过程中步个脚印,容易让人生出现实中侦探就该是这种面貌亲切感。因为这个特点,有时候会被称为写实主义侦探小说,但这种写实只限于侦探方,罪犯多半准备非常出人意料魔术式诡计。认为克劳夫兹魅力在于描写罪犯时非写实性。
此外,虽然不能概而论,但这种类型作品与其谈诡计独创性,不如说是情节构成出类拔萃。虽然克劳夫兹也有独创诡计,但弗莱彻等人风格,主要还是以情节曲折妙味引人入胜。从这点,认为侦探小说可以大致分为诡计型与情节型两类。诡计型鼻祖是爱伦·坡,但情节型作家则承袭狄更斯、韦尔斯·柯林斯、A.K.格林[87]等作家系谱。切斯特顿风格几乎都是诡计型,柯南·道尔作品有半以上属于情节型。柯南·道尔作品大部分都有过往因缘际会造成犯罪动机,这也是情节型使然。诡计型最符合解谜小说条件,但难以避免魔术性格带来不自然以及稚气;而情节型则少有不自然,也符合成年读者爱好,但缺少解谜逻辑乐趣。
非竞赛侦探小说另种类型,是切斯特顿、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88]、贝利等人风格。他们虽然并非不提示线索,但不会详细地分析线索,而是跳跃式地作出结论。这也是英美评论家笔下所谓“直觉侦探”,但说是直觉,也绝非不合逻辑。像切斯特顿作品,在“逻辑游戏”乐趣营造上,无人能出其右。对于这种类型侦探小说,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