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陌生人,有人仅是出于杀人趣味,就动起杀机?况且“小心”这句警告,不管从什角度诠释,都只能说是出于善意,死者只有感谢根本没有怪罪道理。各位,这岂不是种极为安全杀人方法吗?
世间众生深信做坏事定会触犯法律,会遭到应有惩罚,因此愚蠢地掉以轻心,甚至没有人想象过法律也可能纵容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各位看看,从刚才叙述两个实例加以类推就很清楚,不触犯法律安全杀人法其实不胜枚举。当领悟到这个事实绝妙之处时,与其说是为这少有人发现卑鄙而颤抖,倒不如说是对造物主特地为这种从容犯罪留下余地而激动。这个发现令欣喜若狂,这简直太棒,只要运用得当,在这大正盛世唯有拥有免死金牌(7)。
灵机动,想到可以借由这种杀人方法排遣那生不如死无聊人生。绝对不犯法杀人,就算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也无法识破杀人,啊,这是何等完美重新获取生命乐趣良方。从此,在接下来三年时光里,无法自拔地沉迷于杀人刺激,不知不觉中全然忘无聊滋味。各位可别笑,当然不可能像战国时代英雄豪杰百人斩演出场名副其实血腥屠杀,但对自己发誓,在没有夺取百人性命之前,绝不中止这个杀人计划。
距今三个月前,正好杀九十九个人。就在离计划人数剩最后人时,正如前面曾强调,凡事仅有三分钟热度再次对杀人感到厌倦。不过姑且不论厌倦这件事,先说说这九十九人是怎被杀掉吧!当然,与这九十九人之中任何人都未曾有过节,只是对不为人知方法与结果感到好奇才决定杀他们,而且从未重复使用同种方法。杀个人后,再思考下次应该改用什新手段下手,何尝不是另种乐趣呢?
不过,没时间将实践过九十九种杀人手法详述,更何况,今晚来到这也不是为公开这些杀人方法,想说是不正常心态,为排遣无聊不惜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最后当这种罪恶行为都不能消除空虚时候,又打算通过自毁灭来感知生活鲜活和意义。对此,想听听各位想法。至于杀人方法,想仅举两三实例,点到为止即可。
就在发现这种不为人知无罪杀人手段后不久,发生件事。家附近有位按摩师,他有着残疾人士常见倔脾气。别人基于关心所提出种种建议,他通常会故意唱反调,副要强调“别以为是瞎子就瞧不起,这种小事老子清楚得很”姿态,每每与别人好意相左,脾气固执得简直超乎常人。
某日,漫步在大马路上,那位倔犟按摩师正迎面走来。他逞强地将手杖扛在肩上,边哼歌边蹦跳着往前走,当时这区自前日起进行下水道改修工程,马路单侧挖个很深洞。他是盲人,完全看不见单侧禁止通行警告牌,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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