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中漏洞,于是便顺从他要求,自他手中接过这本书读起来。书中内容大致如下:
过去曾发生起汽车犯罪案。在法庭上,名宣示所言句句属实证人声称当时路面完全干燥而且尘土飞扬,另名证人却信誓旦旦才刚下过雨,道路泥泞不堪;个说汽车当时是缓缓行驶,另个却说从没看过如此快速奔驰汽车。另外,前者说这条道路当时只有两三人,后者则陈述当时有许多行人在场,男女老少都有。这两名证人都是值得尊敬绅士,而且扭曲事实作伪证对他们没有半点儿好处。
等读完之后,明智又翻起书页,说:
“这是实际发生过事,接下来你读读《证人记忆》这章。在这章内容里,有段关于事先设计好实验,正好也有与衣物颜色相关情节。或许你觉得有点儿不耐烦,但还是请你耐着性子看下吧!”
这段则记载以下事情:
(前略)在此略举例。前年(本书出版日期为九年)在哥廷根曾召开过场由法律学者、心理学者、物理学者共同参与学术研讨会。此次聚会学者个个都是以严谨著称学术界专家,场可媲美嘉年华会议就这样热热闹闹地开始。当学术研讨会气氛正浓时,大门猛然被撞开,名身穿五色服装小丑疯狂飞奔而入。仔细看,他后方有名黑人正拿着手枪追赶过来。他们在大厅正中央停下,彼此以恐吓方式互相谩骂。不久,小丑猝然“啪哒”声倒在地上,黑人趁机跳到他身上,接着手枪“砰”声,发出巨响。接下来两人溜烟似迅速离开现场,整件事发生过程不到十秒。不用说,在场众人感到极度震惊。除会议主席外,没有人知道,黑人和小丑肢体语言都是事先安排好,也没有人知道事发现场安排人拍照片。接着,主席告诉现场所有人,目击者未来可能需要在法庭上作证,于是不着痕迹地建议大家将事情始末如实记录下来。(中略,接下来内容说明众人记录有多处错误,并以百分比显示出来。)正确记录黑人头上没有戴任何东西,在四十人当中仅有四个人,其他有认为黑人戴着高帽子,也有人认为戴着丝质绅士帽,可说是答案百出。关于所穿衣物有说是红色,也有人说是褐色;有人说是条纹花色,也有人说是咖啡色花纹,其他尚有各种不同色系。但实际上黑人当时所穿不过是白长裤配黑上衣,并系上条过大红领带罢。(后略)
“就如聪明闵斯特伯格语道破,”明智说,“人类观察力与记忆力其实相当不可靠。在这个例子中,即使聪明如这群学者也无法正确记住衣服颜色。认为当晚那两名学生会错认衣服颜色,其实点儿也不奇怪。不知道他们看到什人,但对方应该不是穿着条纹花色衣物。当然嫌疑犯也不是。不过,能够借由无窗格子缝隙联想到条纹花色,你着眼点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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