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几天后桂姐来找,才觉得这些“小说”可能很严重。
桂姐是小时候婢女,房山人,今年37岁,比大7岁。5岁到10岁,是她带大。1900年,她回房山,再没见过面。
9月20号早上6点多,有人敲门。小宝练拳伤脚,爬起来开门。桂姐没敢认,却下认出她。拉她进屋,她站着没动,哭起来,说女儿不见。
桂姐女儿叫春秀,今年13岁。三年前做过婢女,因为干活太累,就跑回家。好在主家好说话,退典押钱,没再追究。上个月,桂姐找人说合,把她雇给北京家姓王富人家做婢女,伺候老太太。“这回说是活价[3],立字据,陪老太太也不累,她愿意,就送来。前几天来看她,找到王家,却说根本没这个丫头。”
桂姐拿出字据给看:
北洋时期,记者和自由撰稿人,比侦探和巡警还灵通,每天在报上写社会见闻。警署看报纸上写哪儿出事,就跑去调查,很多时候,都能逮个正着。
1920年,北京报纸上,有个人匿名写个婢女被虐杀线索,并且每两天跟进次。这件事和太爷爷金木有关,他查三天,搞出个大事情,还差点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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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名称:13岁婢女失踪案
立佣约字据人刘香桂,今因家贫无力赡养子女,情愿将亲生第女名春秀年十三岁送与王宅充作使役,听从管教,佣期五年,计洋贰佰叁拾元,其洋笔下领讫无误,佣期届满,由其亲人领回或由主人以本人之意见与其择配,此系长期雇佣,并非契买。空口无凭,立此为据。
落款上头,有王家家主和桂姐摁手印。王家仆人却说,根本没有叫春秀丫头。桂姐怕是改名,就问有没有房山来丫头,仆人还说没有,关门,再也不理。桂姐没办法,打听两天,找到这里。
收拾书房,让桂姐先休息。出门买早餐回来,她还是坐在那儿哭,说:“找到人咱们就赎回来,以后不做丫头。”
事发时间:1920年9月下旬
事发地点:北京石驸马大街(今西城石驸马大街)
最近几个月,报纸上标题不断提到个词:虐待。经常看三种报纸,《益世报》《群强报》和《晨报》,每周都会有两三篇文章谴责虐待婢女[1]现象,不但特别强调“侦探注意”,还刊登不少读者来信,篇篇痛骂虐待婢女家主。
西四牌楼派出所有两个认识巡警,上周来过两趟驴肉胡同调查,都是从报纸上看到虐待婢女新闻。
这些谴责和举报文章[2]里,有个署名“非文”作者,连续写半个月,几乎每两天发表篇。文章很大胆,跟踪调查般,写每步进展,不但写虐待婢女主人住哪儿,还自己做分析,把细节讲得头头是道,甚至写出杀人藏尸地点。写到后来,越来越离奇,和小说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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